定点采购协议书范本
定点采购协议书范本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定点釆购供应商。
二、物品规格型号及价格
品名:
单价:
规格(品质):
二. 物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所物品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批次采购物品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 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根据甲方要求,在接到甲方订单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 付款方式
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入库验收单,乙方于每月 号持入库验收单、发票到甲方财务部结算货款。
五.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届满时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同。
2、双方约定实行乙方每季度向甲方报价制度。如甲方有有效证据证明乙方的报价或现实供应价髙于市场平均价格,甲方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并由乙方按已供甲方物品总额的%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合法理由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物品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乙方按所供物品价格的 倍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所供物品存在质量问题,除立即退货外,应按所供物品价格的 倍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实施给予甲方釆购人员提成、回扣、行贿等行为的,除取消供应商资格外,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定点采购协议书范本2
甲方:沙城中学食堂二部
乙方:身份证号: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超市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的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食堂各方面条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对学校食堂超市所用副食实行定点采购。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食堂在乙方定点购买 ,采购由甲方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进行。
2、乙方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乙方留存。
3、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且无任何质量问题 ,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应比市场零售价每斤低;乙方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适当涨跌,但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才能执行新的价格;乙方不得随意提价,如乙方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付款方式:下一次结上一次当面付款,填写售货单。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当天所购产品足额、准时送到甲方食堂,并交食堂库管员验收登记。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其中一方如果需要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定点采购协议书范本3
甲方:
乙方: 平凉一诺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方便单位零星采购,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灵台县行政事业单位零星采购电脑打印机定点采购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编号为LTZC0908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就 电脑和 打印机定点采购服务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商品种类及协议价格
单位:元、台
二、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家生产,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并加贴“3C”认证标志。
三、协议文件组成
甲方的招标文件、修正说明等,乙方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等
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服务范围
本协议服务范围为 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
五、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定点采购中标期限内有义务在采购人确定的市场价格基础上,按投标书承诺的优惠率、政府采购价格对采购人供货,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拒绝提供商品或服务(超出服务以外的不在此列)。
2、乙方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至少确定一名专门业务员作为政府采购联系人,在24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3、乙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在质保期内,对质量出现问题,应在24个小时内作出响应并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在中标有效期限内应履行《定点供货承诺书》中的承诺。
5、乙方应在每月5号前、20号前向甲方提供定点商品各种类型的参数、销售价格。
6、甲方的政府采购为批量采购行为,所购货物价格均享受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优惠率、政府采购价格(最高限价)。
7、甲方有权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所提供产品价格和售后服务进行抽查和市场调查。
8、甲方有义务按时结清货款。
六、费用结算方式
1、乙方接受甲方订货后,凭《 单位定点采购项目审批表》与甲方结算货款。
2、采购人如为国库直接支付单位,结算手续按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办理;非国库直接支付单位,采购单位将采购资金汇往县
政府采购办公室帐户,由其直接支付。
3、乙方须为甲方开具合法的发票。
4、货款实行转帐结算。
七、交货地点
单位办公场所。
八、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的有效期限。未违约的,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九、违约投诉
1、采购人可就乙方的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向甲方投诉,经核查,如采购人投诉情况属实则该投诉有效,即记录在案,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违约方进行查处。
2、乙方可就采购中心、采购人的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灵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灵台县财政局或灵台县监察局投诉。
十、违约责任
在定点供货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现乙方有如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以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亲有权扣除或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按乙方投标投票文件要求向采购人供货,经甲方查实超过三次的;
(二)乙方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抬高价格的;
(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并经甲方查证欺骗行为属实的;
(四)没有遵守服务承诺,被采购人就货物质量或服务进行投诉,经甲方查实超过两次的;
(五)乙方给予采购单位和其经办人回扣的;
(六)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的;
(七)在定点有效期内,乙方擅自终止协议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情况。
十一、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止。
十二、其它约定
1、乙方经营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变更应及时通知灵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应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办理。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中标品牌厂家的服务承诺书
2、投标供应商的承诺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甲方代表(签名): 甲方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