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资证明书所需资料及其(2)

2020-07-26实用文

篇四:股份出资证明书

  天运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大学生创业投资俱乐部

  股东证明书

  兹股东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自然人项目合伙合作规定,现 同志/女士(身份证号: ,学校 )自愿成为天运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大学生投资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投资股东。其投资股东金额为: 万元,所占股份额为: 股(小写), 股(大写),所占具体股份按照《俱乐部股份分配制度》计算。所有股东严格遵守以下条例

  1、股东必须遵守《俱乐部入会宣言》。

  2、股东必须遵守《俱乐部管理条例》。

  3、股东必须遵守《俱乐部章程》。

  4、所有股东可在俱乐部任职,俱乐部给予任职股,但需经过考核,并且定时完成任务,不然退出俱乐部职务。

  5、所有任职股东,若为俱乐部做出重大贡献,经董事会成员一致决定,可以成为俱乐部董事会新成员,可以给予一定的创业股份。

  6、本股份授权书,只占有天运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俱乐部股份,俱乐部所有财务,发展,管理独立。即日起按照股东法规享受相关权利义务,齐心协力,将大学生投资俱乐部事业推向前进,根据大学生投资俱乐部的股东代表大会行使权利,若股东投入新的资金,或者股东在俱乐部任职,给予新的股份,需重新签订股份证明书,本股份严格按照《俱乐部股份分配制度》分配股份。

  注:股东证明不得涂改,否则无效!投资有风险,每个股东按照自己的投资金额股份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享受相应分红权。定期参加股东大会,监督行使股东权利,股权及股份根据事业发展规划由股东代表大会民主决定。

  特 此 证 明

  授权人:股 东: 贵州大学生创业投资俱乐部

  (盖章)

  2014年 月 日

  股份分配制度

  7、为了完善俱乐部股份分配,让每位股东得到应有的回报,特此制订本制度。

  8、俱乐部股份分为三大部分,创业股、投资股和在职股。

  9、创业股站总股份的20%。

  10、投资股站总股份的50%。

  11、任职股站总股份的30%。

  12、创业股:

  一、前期创业者为创办俱乐部所付出给予的回报,主要针对董事会成员,根据前期所做的贡献,综合董事会一致决定,给予股份。

  二、后期的在职人员,在俱乐部发展期间,为俱乐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者,为回报该工作人员的贡献,特此给予的股份奖励。(注:创业股具有永久性、转让性、固定性、继承性),(转让、转卖,注:转让和转卖该股变成投资股)。

  13、投资股:

  一、在俱乐部发展前期,为筹办和发展俱乐部需要,由原始股东投资所得。

  二、在俱乐部发展期间,根据俱乐部扩大发展要求,须向外招募股东或发行股票,累积发展资金,为回报投资人,所发行的股份。每股的股价,根据发展情况而定,每个人的股份,是根据所占股数在总

  投资股的比例。(注:投资股具有永久性、转让性、继承性)。

  14、在职股:在职股是为奖励在职人员,在工作期间为俱乐部的付出而分配的股份,股份按所在职位、所引入资源、所创造的业绩而定,具体分配考核标准为董事会制定。(注;该股份不可转让。不可继承、有固定性、在职有效)。

  15、俱乐部股份计算方法;

  1、投资股股份算法,如:W投入股金n元,给予x股(x指股数)。

  W所占股份为a=x/总股数×100%

  创业股股份算法,如:W在创业期间,为俱乐部做出贡献,俱乐部董事会一致决定,给予y股(y指股数)。

  W所占股份为c=y/总股数×100%

  任职股股份算法,如:W在俱乐部任职,为俱乐部做出贡献,俱乐部董事会一致决定,给予z股(z指股数)。

  W所占股份为c=z/总股数×100%

  16、所以,W在俱乐部所占股份为w=a+b+c。

  17、具体股份不定,因为我们的引进在职人员和股东以及给予为俱乐部做出巨大贡献的股东创业股,实时情况,咨询财务。

  贵州大学生创业俱乐部 股东签字:

  股东手印:

  公司盖章

篇五:个人医疗保险证明书

  个人医疗保险证明书

篇六:出资证明书与股权证有什么区别

  出资证明书与股权证有什么区别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特征:

  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

  第五,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

  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载明股东的权益。按照《公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必须于公司成立后才能进行。出资证明书是代表股东权益的书面凭证。而股东的存在是以公司成立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公司不存在,也就没有公司股东的存在。而股东的存在需要存在的证明,该证明即为“出资证明书”。如果允许公司成立以前就允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从法理上讲不通。或者如果签发也不能称其为“出资证明书”。同时,如果允许公司成立前签发,也有可能造成公司管理上的混乱,容易造成诈骗行为的出现,给社会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出资证明书所载事项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即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公司名称不仅仅是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而且也是公司出资证明书是何种公司的证明,一旦出现纠纷,就难以解决。所以,出资证明书必须记载公司的名称,有利于股东行使股东权,主张股东权益,有利于公司对股东的管理。

  (2)公司登记日期。公司登记日期即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的日期,从公司的登记日期起,公司的股东就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如果没有公司登记日期,就难以表明股东的.行使股东

  权的日期。会给股东行使股东权造成一定的困难。

  (3)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注册资本,股东便可清楚其出资额所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便于掌握其在公司权益分配中所应享有的份额。以便于行使自己的股东权。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票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记名股票须将股东的姓名记载于股票之上,而无记名股票则无须将股东的姓名记载于股票之上。而出资证明书则必须将股东的姓名记载于出资证明书之上。出资证明书主要作用就在于表明股东权的大小,同时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是一种资合和人合相结合的公司,但是,更重于人的因素,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出资证明书上没有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就可能引起诉讼的困难,不利于保护股东或者债权人的利益。因而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则为出资证明书的最主要的内容。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的核发日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事实,从出资证明书的核发之日起股东便可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第三,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公司的出资证明书没有加盖公司的印章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不受法律的保护。《公司法》之所以规定,出资证明书加盖公司印章,一方面表明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了出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旦被侵犯即受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也证明公司收到了股东所缴纳的财产,这就要求公司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保证公司的股东的权益。因此,公司必须于公司成立后向公司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如果事前向公司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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