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灾之犬》有感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灾之犬》。故事讲得是一只名叫花鹰的猎狗,它本来属于老猎人艾香宰。艾香宰有了这条猎狗以后,不幸的事情就从他的家里一件一件的冒了出来。先是大儿子上山砍树被树砸断了一条腿,再是小儿子玩火药炸瞎了自己的一只眼睛,然后艾香宰上山打猎被熊咬掉了脚后跟……后来他们请巫师到家里来跳神,巫师说是花鹰的身上阴气很重。老猎人决定10元钱卖掉花鹰,于是作者买下了花鹰。但是买下花鹰几天后作者去打猎,走到小溪边脚脖子突然扭住了,疼的不能占地,到手的猎物就逃跑了。第二天傍晚作者到山上去安捕兽夹,捕兽夹却自动的脱落,掉到了作者的'手上,作者的手背肿起一块乌血馒头,第三天花鹰叼给作者一个骷髅。作者也开始觉得花鹰身上有阴气,想把它喂了鳄鱼,又想把它扔下悬崖,还把它的骨头节踢歪了,但花鹰却一次又一次的跟随作者。
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是:“花鹰完全有资格做一个人,而我只有资格做一条狗。”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动物也有真挚的感情。我们应该懂得尊重动物,爱护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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