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分配协议书

2020-08-01实用文

公司股份分配协议书

  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下是小编带来公司股份分配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司股份分配协议书 范例1

  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甲乙丙叁方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店名为:;法人:

  第三条 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甲乙丙叁方协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美发院的总股本投入为 万元;合股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甲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乙方股权占总股本的 ,丙方投资金额为 万元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入股形式:甲方以现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现金注入;丙方以现金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叁方共同拥有。

  4、各合股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立入伙份额。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年度核算为依据,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双方可协商留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该美容院(留每月盈余缴房租)。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80%实施。②不得在合股不利时退股;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30%实施。③退股需提前3-6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

  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3转让股份需合股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第七条 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股人的义务:①维护共同的利益,热心合股事业;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合股人同意,不得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任何场所做有损合股人利益的事宜。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股人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公正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  日

  公司股份分配协议书 范例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拾 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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