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聘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现乙方因健康及家庭等方面原因, 提出辞职申请, 甲方同意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为此,双方商定协议如下:
1、 根据原聘用合同(20XX 年 1 月 21 日) 中第五条的规定, 因乙方主动提出辞职, 因此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同时, 因甲方同意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 故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 甲方亦不作扣除。
2、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终止期限 20XX 年 10 月 31 日, 则应支付乙方 20XX 工资为: 元, 其中 20XX 年已付乙方工资 元。 乙方交接完所有工作, 收到应收帐款时, 全额发放剩余工资。
3、 按原聘用合同书第八条及保密协议第三条第 7 项(20XX 年 1 月 21 日) 内容规定,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 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二年内, 乙方保证不向任何个人或公司泄露甲方(原合同签订的甲方为灵通装饰总公司, 但实际上乙方是在甲方下属的上海吴奇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金, 故甲方包括灵通装饰总公司以及奥兰通标识材料有限公司) 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不得到与甲方生产、 开发同类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 不得自己生产和开发、 经营与甲方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若有违约, 乙方除退回甲方所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费之外, 还应一次性支付二十万元违约金, 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其他法律责任。
4、 在乙方信守甲方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限制条件的情况下, 甲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 即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费 500 元/月, 乙方在每月 25 日到甲方领取。 竞业限制期限为二年, 即从 20XX 年 1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1 月 31 日止。 乙方在领取该竞业限制补偿费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利息。(若在竞业期限内江苏省出台新的有关竞业限制补偿费的规定, 则甲、 乙双方按新出台的规定执行。)
5、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由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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