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自查报告 篇3
XX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食安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区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对食品安全进行了认真监管,进一步推进了食品放心工程建设,保障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认识到位,高度重视
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一方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一是把此项工作摆在了街道的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二是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监管,街道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主任张耀林同志为组长,部门各科室及社区干部为成员;三是经常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专栏等对食品安全进行大力宣传,让食品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重视的氛围。
二、齐抓共管,狠抓重点
1、上半年法制宣传月,我办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60人次,散发宣传资料和小册子500份,张贴宣传画20份,宣传标语10条,受教育居民达5000多人。在日常宣传工作中,全街道各社区均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
2、下半年,两节期间我办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在节日前针对性地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大材市农贸市场、餐饮店铺、百货超市、干杂店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月饼、肉及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蛋制品、水发食品、腌卤制品、炒货、饮料、酒、保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进行了检查。经过检查,辖区商家销售预包装食品均有qs标志,无出售三无食品和超保质期食品的情况,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节日期间,街道还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巡查、监督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从而确保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推进。
3、11月,我办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针对性地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一是加大对辖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检查和整顿工作力度,强化生猪屠宰宰前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加强对生猪肉品区场的监督管理,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的不合格生猪肉品进入市场。二是开展集贸区场专项整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督促办理相关证照,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程序从事食品加工,“三防”设施齐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确保食品安全。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加大对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大、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领导、构建机制。结合实际,对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各社区设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健全食品安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工作的开展。
2、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遇到重大食品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3、加大节假日监管力度,在“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和“端午”、“中秋”两节等节假日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板报等各种宣传途径,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5、抓好重点工作。一是加大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的验证工作,加大监管力度,重点对原料进货渠道,流通环节,餐具消毒进行监管。二是重点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店铺、百货超市、干杂店铺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督促办理相关证照,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程序从事食品加工,“三防”设施齐全。三是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重点要搞好流动食品摊点的整治和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主动组织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
安全自查报告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预算科设置总预算会计1名,设定总预算会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和复核岗,由预算科科长兼任复核岗;
3、国库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建立适合我局实际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20xx年5月我局平台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设定了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及各业务科室业务使用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审核及受理岗,进入一体化系统的预算资金由预算科录入指标,业务科室审核、支付中心受理;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进一步推进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区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镇级资金调度、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仍为直拨及帐户管理模式,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探索镇级资金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4、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与完善
随着近两年来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整改,我局已将财政专项资金帐户纳入国库统管,进行了有效精简撤并,并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但财政专户涉及资金量大,应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帐户,完善专户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整改:
1、加强支付环节人员配备,定期组织轮岗,建立“职责明晰、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和制衡纠错机制;
2、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健全规范支付中心内部受理业务审核、开具支付凭证、会计核算与对帐管理流程;
3、加强与完善国库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