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购买零食或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概不负责。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不履行投保的学生需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协议,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15.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
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实训单位)
乙方:(学校)玉林师范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丙方:(学生)
根据乙方教学需要,为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技能与就业的推荐工作,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确定甲方公司为乙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其具体相关安全事宜由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项目部负责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学生进入公司项目后首先要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掌握一定的业务安全知识,方便自己到业务现场后运用。
3.学生出入业务技术现场必须由公司技术人员陪同,不得擅自到业务技术现场乱走,不得到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逗留。
4.学生到项目实习期间严禁碰触现场任何电器设备、电线电缆以及有毒物体等,否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5.进入业务技术现场要上下左右观察周围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遇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跑到安全地带,并通知项目部人员及时处理隐患。
6.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习纪律,团结互助,不能做有损大学生和学校形象的事。若发生违纪等事件,将交给校方(乙方)按校纪校规和乙方规定处理。
7.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实习单位的考核。
8.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注意出行安全。
9.学生对实训过程中事情有意见,可以提出并与甲方商量,乙方协助解决,学生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实训或擅自离开,否则,将由甲乙方按规定处理,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
10.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实训学生(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