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7
甲方: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宏业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为确保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安全顺利施工,明确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二、爆破作业时间: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爆破警戒范围:爆破点周边200米(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
四、爆破作业保护范围: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包括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及内外部设备设施和人员)、老虎坑环境园中区(包括施工单位活动板房、施工车辆及施工人员)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爆破施工相关许可事项。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所进行的爆破作业安全培训,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4、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召开爆破作业协调会,检查爆破区周边警戒情况。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资质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备案手续等资料,向监理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施工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爆破施工前,编制详细的爆破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组织爆破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就爆破作业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爆破施工进行顺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响单位处张贴书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图。
4、爆破开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预防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由乙方编制,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石方爆破开始前,对周围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出具爆破安全评估报告,并依据其结构特征和国家标准给出各自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值。爆破前要落实爆破安全评估报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时组织对要保护物及设备进行爆破振动监测,爆破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爆破振动监测报告并提交给甲方和监理。
6、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对飞石进行控制,以防止个别飞石造成周围保护物的损害。爆破时实施严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强警戒警示,爆破时人员/车辆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环境园道路、二期道路、中区施工道路及泥头车外运临时道路等设置警戒,爆破警戒范围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安全警戒必须在爆破前30分钟设立,炮响后,经现场爆破人员确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时,要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施工。
9、严格按公安机关批准和甲方、监理同意后的作业时间内进行爆破作业,并尽量固定作业时间。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员负责对爆破物品的专门管理,由专人领取,领取及使用均应进行登记。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时退库,现场不存放、不遗留、不过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电、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时,乙方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七、本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爆破作业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