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委托协议书(3)

2020-12-31实用文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4

  委托方(中/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委托受理/代理其申请ce/国家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经委托方与受理/代理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申请认证的产品

  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认证依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申证产品取得cb证书情况有无_________________

四、受理/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开始实施受理/代理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

  (1)有权在认证开展的各阶段向受理/代理方了解认证工作开展的情况;

  (2)有权要求受理/代理方保守其产品的技术秘密;

  (3)保证遵守所申请的国外认证机构规定的认证规则程序;

  (4)在认证各个阶段中按受理/代理方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或进行必要的工作,积极配合受理/代理方,使认证受理/代理工作顺利进行;

  (5)在签订认证协议后,应向受理/代理方交付受理/代理费用。

  2.受理/代理方

  (1)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所申请的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支持配合受理/代理方的工作;

  (2)有权在委托方不能按期缴纳受理/代理费用时,停止受理/代理工作;

  (3)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及所申请的国家认证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委托方提供认证受理/代理服务。

  (4)在开展认证的各个阶段向委托方提出认证要求时,其内容明确具体,不应使委托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

  (5)保守委托方秘密,直至合同中止,合同中止后,未经委托方许可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七、费用

  1.协议生效后,委托方应缴纳:

  申请/受理费用:_________元(须送样前交付)

  资料审查费_________元;

  ce/国际认证证书费:_________元;

  试验费:_________元;

  转报告费:_________元;

  2.受理服务开始后,由于委托方的原因,撤销认证申请的,其申请/受理费不予退回。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方,受理/代理方各存一份。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解释权在_________。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受理/代理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委托方代理人:

  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标的

  甲方将自己购买的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位于济阳县城纬二路197号的六福国际商业广场(以下简称商业广场) 段 号之房产(以下称商铺)全权委托乙方对外经营及管理。

  二、委托管理约定

  1、为使商业广场尽快实现繁荣,甲方委托乙方对商铺进行招商及相关运营管理。乙方通过进行招商、运营管理及相关投入以培育商业广场,由此产生的推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委托期间,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业管理公约》,甲方不得自行委托经营管理。

  3、委托期届满,甲方可转签合作协议或提出自营申请,但甲方应于托管期满之三个月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但经营内容必须符合市场经营管理方的行区划分规定。(须做相关登记,并备案存档)。

  4、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5、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三、商铺经营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商铺期限五年。即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因甲方原因(开发商原因除外),造成商铺无法按期交付的,后果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以甲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进行计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必须保证受让方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并补签相关交接手续。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业广场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 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4、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或转让时,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转让。甲方保证抵押或转让行为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6、甲方对于乙方在授权经营期内严重损毁物业行为有权制止,如经营户须对商铺进行改造或装修,在不危及商铺安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阻扰。

  7、对乙方在管理经营过程中而付出的招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管理经营经期限内,甲方不再对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8、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2、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六福国际商业广场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4、乙方有权在经营期内将物业租给他方并获得收益;

  5、乙方有权将甲方所委托经营的商铺以自己的名义租赁给他方;

  6、因甲方阻碍乙方或乙方同意的商铺使用者使用商铺时,乙方有权依法追究甲方对 乙方和商铺使用者造成的损失。

  7、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经营该商铺的所有收益归乙方所有。

  8、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9、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装修,在外墙、通道等公用部位设立广告牌、灯箱等宣传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在签订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2、甲方在托管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有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权利予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合作,及其他损害乙方权益的情形,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托管关系,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及相关其他损失之责任。甲方如有违约,乙方则有权中止、解除托管关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 万元,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接物业,则甲方应在规定的交接日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毁约应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协议附件是本协议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应经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转让。甲方有义务使抵押权人充分了解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使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4、委托期满,甲方须同意乙方或经营户在同等价格下优先租赁此物业,甲方如出卖物业,经营户亦有优先购买权;

  5、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或委托期做出相应调整。

  6、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损毁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住 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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