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7
发包人: (下称甲方)
承包人: (下称乙方)
保证人: (下称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xx洗浴*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于 的xx洗浴*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对甲方所有的xx休闲中心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休闲中心,并保证合法经营。
二、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缴纳方式
乙方承包洗浴*心经营的承包金为______元/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方式收取承包金,
2、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xx洗浴*心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xx洗浴*心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乙方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3、乙方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证照的年检相关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xx洗浴*心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乙方不得以洗浴*心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
9、乙方对于洗浴*心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于因消防设施不达标而引起的灾难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七、担保或保证金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框架类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方提供担保的期间为二年。
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元,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张退还。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八、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九、 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8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 月××日至××年×× 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