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报告 篇3
一、20*年以来下达的重点水利项目及建设情况
(一)20*年以来上级部门下达我局的`工程项目有:
1、20*年第一批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523万元;
2、20*年第一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295.2万元;
3、20*年第二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1239.4万元;
4、20*年第三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下达资金5*.06万元;
5、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下达资金570.74万元;
6、川河防洪治理县城延长段工程,下达资金262.22万元;
7、者干河花山街段防洪治理工程,下达资金100万元;
8、景福乡湾水河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下达资金100万元;
9、太忠乡徐家坝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下达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建设情况
1、20*年第一批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0*年第一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0*年第二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川河防洪治理县城延长段工程、者干河花山街段防洪治理工程、景福乡湾水河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已全面完成下达计划并投入试运行。
2、20*年第三批扩大内需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工程预计于20*年12月30日完工。
3、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现已转入房建等附属工程建设。
4、太忠乡徐家坝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已于11月初开工建设。
二、落实责任制主体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顺利建成并长期充分发挥效益,《通知》中明确:我县各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为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县水务局负责做好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及按水利行业有关规定做好对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并重点加强对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因此,除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的建设法人由县水务局承担外,其余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法人都为各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管理
根据水利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等各项工程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三项制度的要求来开展工作,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项目法人制
工程实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进行。徐家坝除险加固工程:根据《云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景东县人民政府于20*年6月批准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县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景政复〔20*〕10号),县水务局根据文件精神于20*年6月任命了法人单位法人(景水字〔20*〕35号)。
(二)、招标投标制
根据工程建设规范要求,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单位由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有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招标工作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备案,并报经普洱市发展和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工建设。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的施工单位由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机构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在公证人员、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施工单位,并按相关规定报批开工建设。
(三)、建设监理制
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建设都按建设要求实行监理制,在工程的施工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制度进行工作,及时的做好工程实施阶段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监理日志的撰写,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事件的发生。
(四)、双合同管理制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谦洁,杜绝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领导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的相关要求,提前让监察部门介入,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在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廉政合同》,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资金的使用管理
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成立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设立了专职的会计、出纳,建立项目资金专户,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实行拨款管理责任制,按基建程序、年度计划、工程进度及合同要求按比例拨付工程款。工程款的拨付实行签证制,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签发的付款凭证为依据,凭证付款。
五、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一)工程质量
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都严格执行批准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逐条抓落实,严格质量控制,采用监理旁站、质检单位抽检和施工单位自检相结合的施工模式,严格控制进场原材料的质量,从而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在施工中参建各方无条件接受质量监督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的监督和检测。
(二)、安全生产
为做好徐家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川河防洪整治县城延长段治理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妥善处理好投资、进度、质量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项目法人单位始终把“百年大计,安全第一”放在项目建设的首位,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保证管理落到实处,项目法人单位明确了建设、设计、监理、质检及施工等各个参建单位的职责,按照规定层层建立了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人员必持证上岗,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和每周一次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组织施工,从而保证了在施工期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