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书 篇5
甲方: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XX年5月7日17时00分,于xx驾驶小客车(内乘王xx、王x)由西向东行至北京市xx区xx与xx国道交叉口西1.5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王xx抢救无效死亡。现于xx(甲方)与王xx的六名近亲属(乙方)就王xx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梁xx支付给了王xx的哥哥王xx)。
二、甲方将上述贰拾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王xx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七人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赔偿协议书 篇6
男方: (甲方)
女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一发育正常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男人,有愿意并有能力恋爱,拟通过合法途径自由恋爱;
2、乙方系一优秀出众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女孩,具备良好的资质,愿意并有能力接受甲方的恋爱请求;
3、甲、乙双方已经就上述有关事项达成意向。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恋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协议信守执行。
第一章 约会形式
1、约会频率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累计时间每周不得少于八小时。甲方工作繁忙出差除 外,但出差结束后要双倍补偿。
2、应乙方家长,不,长辈要求,周日到周四约会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2点,周五周六可以延长半小时结束。结束时间指乙方进入自家第一道防盗门的时间。在太阳下山后结束约会的,甲方必须亲自送乙方回家,不得委托代理人。
3、鉴于双方收入不高,约会开销不宜过大。在天气宜人的情况下尽量步行;若路途遥远气候恶劣可适当选择廉价的交通工具,如地铁,空调大巴;若路途极为遥远,气候极为恶劣可选用出租汽车,要求车型为现代或富康。在外用餐,卫生条件良好菜式可口的情况下,尽量选择低价位饭馆,人均消费不得高于100元人民币/餐。
第二章 约会内容
1、乙方不得强制甲方陪其逛街,甲方不得逼迫乙方与其一同看球。双方自愿除外。
2、对于约会内容都无良好建议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因工作压力过大而不耐烦发脾气,要耐心想创意出新意,拿出高中大学恋爱时一半的激情。
3、乙方要体谅甲方年老色衰,不得有过激要求,以免对甲方造成人身伤害。
第三章 恋爱费用支出
1、由于乙方正在上学,尚无收入,因此大部分恋爱费用由甲方支出。一旦一方有工作收入时,则要承担相应费用。恋爱费用指双方一起消费时的费用。
2、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为其买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等个人生活用品,节日礼物除外,但不得超过甲方月薪的十分之一(10%)。虽然乙方无收入,但甲方不得拒绝乙方在特殊节日所赠之礼品。
第四章 保密
1、双方均要对恋爱全过程中发生的事情严格保密,除非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2、本协议项下双方的秘密是指双方所有或持有的不为外界所公知的、经双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各类信息,无论该类信息采用的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还是任何其他的形式。
3、如果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如果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无法用金钱弥补,则违约方应按受害方的要求补偿直至足以弥补实际损失。
第五章 违约责任
1、若无不可抗力,双方约会出行不得迟到,否则罚吻两个,若公共场合不便接吻,可改作亲吻面颊三次。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雷击、洪水、地震及动乱,骚乱,堵车,便秘,化妆打扮等。
2、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3、双方尽量不把工作学习中的负面情绪带到恋爱中来,不得把对方作为发泄对象,对对方造成精神损害的要予以补偿。
第六章 通知及送达
本协议项下需由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讯应以中文书面作出,并采用专人递送、特快专递或手机短信发至另一方。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手机短信时效为6小时,因不可抗力6小时内未受到短信可以不做回复。
第七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为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3、在任何争议期间和/或对争议仲裁期间,除争议所直接涉及的条款外,任何一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条款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同时,应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第八章 其他规定
1、本协议对不得转让(无论是通过法律运作、证券或资产的销售、合并或其他方式)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任何企图在违反本条规定情况下进行的.转让均无效。
2、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此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或其它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3、如果此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则除这些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
4、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含补充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协议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仅得以经双方盖章生效后的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否则此协议不得更改。
5、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