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协议书 篇2
甲方:山丹县鑫马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窑街煤电集团山丹县长山子煤矿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乙方委托马营35KV变电站至窑街煤电集团长山子煤矿35kV马煤3516线路及马营110KV变电站至窑街煤电集团长山子煤矿35kV线路,线路长度43公里。二场六队至窑街煤电集团长山子煤矿水源井10KV线路,线路长度6公里。(属专用线路,产权属乙方所有)给山丹县鑫马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线路进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
二、维护管理项目:
1、对线路进行日常巡视、维护、定期消缺检修。
2、对线路走廊进行定期清理,对线路保护区内影响线路运行的树木进行定期砍伐和修剪。
3、定期常规线路巡视,每月一次。
4、故障巡线,应急抢修。
5、线路通道清理,每年一次。
6、煤矿35KV变电站内设备的预试,每年一次。
三、维护管理费
(含人工费、交通费、预试费、应急费等),共计每年伍拾陆万元(560000.00元)。
支付方式:协议双方签字后,甲方出具全额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90%的维护管理费(504000.00元),协议到期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10%的维护管理费(56000.00元),逾期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严格遵守协议,按35kV及10KV线路检修规程进行日常巡视、维护、定期消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线路正常运行。
2、甲方发现线路有紧急缺陷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并配合进行抢修处理。
3、发生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线路倒杆断线事故,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进行抢修,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1、消缺检修需停电时,乙方应当给予配合,并负责对内、外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准备应急自备电源。
2、线路进行停电消缺检修时,停电检修方案报乙方,具体停电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因第三方责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维护费,乙方可向第三方责任人进行索赔。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产权所
有者乙方承担发生事故引发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书之原则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他:
1、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应将线路有关技术资料交接清楚后,方可签订本协议。
2、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时,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协议有关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人: 签约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用工协议书 篇3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文化程度及最高学历院校:_____
性 别: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__ 年 __ 月 __ 日,其中试用期 ___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____ 工作制。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工作流程。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培训。
三、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__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上个月工资,工资不低于 __ 元,其中试期间工资为__元。
四、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正式聘用工作6个月后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
五、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工作规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 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说明补充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