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的协议书集合六篇
在生活中,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签订协议书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护环境的协议书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护环境的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因修建 ,乙方需要在 范围内施工,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的原则,为确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特签订本协议: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作业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要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1.3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物品以及危险废物堆放场地应设立明显标识标志。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环境不定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2.1乙方的施工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2.2乙方排放的废水、固废、噪声是否达标。
2.3乙方是否有其它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对于上述要求,为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又不影响施工进展,甲方缴纳环境污染抵押金 万元,押 。乙方在施工完毕后且没有污染环境此押金退还给施工单位。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商议同意后方可修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护环境的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XX服务,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的原则,为确保乙方给甲方提供的产品在运输、储运、使用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特签订本协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XX服务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1.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以及生产该产品的原料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1. 2 乙方在给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若存在化学用品,必须提前公示告知甲方,不允许使化学用品接触到人及宠物。
1.3乙方在保证甲方要求的产品质量条件下,要求首先采用安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或设备。
1.4乙方应考虑不断开发新的技术,在保证要求的产品质量前提下能尽量减少甲方在使用产品中或使用产品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影响甲方员工安全与健康的因素。
1.5乙方在生产给甲方的产品的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要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1.6乙方在产品的包装上,除满足甲方、搬运及安全要求外,应优先采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避免因资源浪费污染环境。
1.7乙方应防止因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的储运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
2. 1乙方所使用的化学用品等材料在甲方处不设库存。
2.2如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乙方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2.3对乙方的储运人员,乙方应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保证储运人员熟知在工作中如因工作失误将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2.4乙方在储运危险物品给甲方时,应设立明显的`标识标志。
2. 5 乙方在提供完服务后要及时清理并撤走存在危险的物品,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商处理。
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甲方产品的作业环境不定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3.1乙方的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3.2乙方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是否达标。
3.3乙方是否因环境污染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的处罚。
3.4乙方是否有其它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3.5乙方是否因环境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
4.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甲方可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企业或已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6.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商议同意后方可修改。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护环境的协议书 篇3
甲 方:江苏润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本着自愿、公平、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工程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施工环境保护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迁建项目
二、工程性质:政府工程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资质和安全环保业绩进行审查。
2、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有权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并进行审查和备案。
4、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和器材。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6、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其它处理。
7、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
二、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和甲方及其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对乙方进入甲方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办理相关入厂手续。
3、在作业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需要的环境条件。
5、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
4、有权要求甲方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提供有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2、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根据工程服务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乙方应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安全风险评价报告书》,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方案,经甲方审批并备案。
4、乙方应编制并提供的相关资料:(1)安全组织机构及网络图、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防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2)安全教育与培训;(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5)现场安全卫生与急救;(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8)用火作业与消防;(9)起吊作业;(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11)施工用电安全;(12)现场照明;(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14)有限空间内作业;(15)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16)废料、废气及废水的处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批准;(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19)其它。
5、在作业前要组织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同时,乙方要对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内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作业现场的危险性及安全措施、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急方法等,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在施工区域内搭建临时建筑物应事先提交申请,并有具体区域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作业现场危险区域,夜间设红灯警示。
10、严禁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或场所,不得乱动乱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设备零件或附件;自觉维护作业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和安全消防设施,在作业中可能对其构成影响和威胁时应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
1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殊工种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12、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立即恢复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3、发现作业过程中有不安全行为、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14、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16、承担所属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以及施工期间的自有及租用设备的保险责任。
17、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废料,必须达到环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场所。
18、产生噪声污染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采取消音措施,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施工。
19、在环保设施施工中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穿越或迁移污水管线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结束后,须经甲方安全环保部门和施工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签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审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专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协议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上报。
第五条 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发生事故,由事故责任主体单位上报事故;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第九条 纠纷解决的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工程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是工程服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与工程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相应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条 协议中的有关名词如违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 针对协议需明确的具体安全环保要求另行说明。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