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维修管理制度

2021-02-22策划书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精选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维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提高维修效率,给全体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特制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报修方便,维修及时;便于监督,利于评价;明确责任,节约资源.

  二、维修申报

  1.出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维修申报人填报“维修报告单”并于每天上午9:00前送达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人员(未填报“维修报告单”的,维修人员可以拒绝受理);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报修时请注明地点、报修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联系人.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维修实行巡查检修与报修相结合,总务处按分工不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请报修人先与总务处联系确定赔偿金额,到会计室缴纳相关费用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维修任务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

  1.实行维修反馈制度,维修人员在完成任务后应请申报人在派工单上签字,注明完成的时间.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派工单并完成记录和统计,同时做好维修督查和回访工作.凡督查或回访中发现无正当理由仍未完成的维修任务,每次处罚50元.

  五、维修申报责任人

  1.各部门、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报修.

  3.走廊、楼梯、过道、洗手间、活动区域等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老师或领导负责报修.

  4.专用教室(如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报告厅等)的财产、设施由专管人员负责报修.

  5.运动区域等公共区域由相关管理员书面报修.

  6.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2

  为确保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正常运行,预防师生员工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特制定日常维修制度,如下:

  一、各办公室、教室、功能室需要维修,各负责人在每天上午8:30和下午14:00之前将填写清楚的'维修申请单交到总务处。

  二、总务处及时对维修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有必要分管主任应到现场查看,确定科学解决办法,同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若属人为损坏,要追查责任人,并落实赔偿制度,原则1天内维修好;需要请校外专业维修的,原则上1周内完成。

  三、维修过程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实施,在服从教学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的干扰,但应该见缝插针,尽快维修好。维修结束后,委托单位负责人务必在回执单上签名,维修人员务必第二天将回执交到总务处汇总存档。(委托单位负责人包括:班主任(班长)、级长、办公室功能室负责人等)。

  四、维修所用工具、材料等须严格执行学校领物登记制度。维修材料的使用要精打细算,尽量修旧利废、做到“实用实领”。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须及时、认真清理现场。

  五、维修人员如发现设施设备的坏损、故障确实不能维修的,应及时上报总务处分管主任。

  六、学校水电工例行对电房、泵房、电柜、电表、水表、电梯、路灯、办公楼、教学楼等水、电实施设备进行检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寒、暑假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时,均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总务处反馈检查结果,再由总务处落实专人维护与维修,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七、如遇水、电故障、关停等特殊情况,维修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着手解决,如确实不能解决的,须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益,确保学校各种设备设施能正常安全运行,现就学校维修方面事宜特做如下规定

  一、所有设备设施维修归口到总务处管理。

  二、自然损坏的设备设施需要维修时,各处室主任必须提前3个小时进行书面通知。500元以下者报总务处主任审批,500元以上者报校长审批。

  三、各处室对人为破坏的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认真核查,及时报总务处相关人员按损坏程度核定赔偿金,所分管处室负责人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负责追讨当事人对所损坏设备设施的赔偿金。所有赔偿金都必须交到财务室开票,总务处见财务室开出的票据和处室主任的书面报告后进行维修,否则不予办理(报告审批程序与自然损坏相同)。

  四、对于相当重要或对人身安全构成威协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处室主任应当机立断地进行处理,可不报告,先处理,且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好。但金额较大的维修要与校长或总务主任通气,事后应在一天之内报告总务处登记。

  五、各处室分管场所、设备设施分工如下:

  1、总务处负责食堂、商店和学校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管理。

  2、教导处负责教室、图书室、资料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多媒体电教室、电子备课室、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的所有设备设施及体育等设施设备管理。

  3、保卫科负责设备设施的保管,发生盗窃后应及时报告。

  4、学生处负责寝室和寝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管理。

  5、实习处负责所有实验室和学生实习场所的设施设备管理。

  6、招生办、团委会负责各种宣传设施的管理。

  各处室主任要对所分管的设备设施和学生活动实习场所经常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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