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为辞职门范文参考

2018-11-21辞职报告

  华为“辞职门”的积极意义核心思想是说华为“规避法律对员工权利的保护之规定”,我看专家们有点像是痴人说梦。

  华为有必要规避这种所谓的风险吗?暂时不把中国的某些法律条文形同虚设这一因素考虑进去,就华为的一贯风格来说,都不存在这样的一种极其弱智的规避。

  一个公司想要裁员,有的是办法,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中国向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一条在今后也可以想其他办法规避掉的法律条文,就耗动十亿巨资,难道是华为高层的脑子烧糊涂了?何况华为还有一个庞大的律师团做后盾,只要去把这些律师的履历用最快的速度翻一下,就知道华为领导层是多么聪明。

  只要对华为稍微了解的人,都该知道,这样的举措实则是双赢的局面。即,老员工获得了合理的经济补偿,而华为也通过自愿辞职,打破了以往根深蒂固的工号文化。怎样最大限度解决新老矛盾,保持自然的新陈代谢,既不伤害老员工的心,又能安抚新员工,才是华为此次痛下决心鼓励老员工辞职的原因之一。

  从长期发展的角度看,一个保持优势竞争力的企业,一个在永远激活状态下的企业,对员工意味着什么,利益应该如何权衡,人家是心知肚明的。否则,猎头公司就会汹涌而至,挖走掌握核心技术的专家和优秀的管理者。

  与《劳动法》相对应的,是我们还没有建立完善可靠的失业救济保障体系,而失业救济保障体系无疑应该由政府买单,这才是最可靠与最有力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让企业为劳动者的失业买单,都更像是一个玩笑。

  如果新的《劳动法》有可能制约优秀企业的发展,那就不是企业有了问题,而是这个法的制定出现了问题。如果新的法律规定只是把风险责任转嫁到企业的头上,那么我可以说,这样的保障到最后,买单的还是劳动者本人。当一个企业被拖累到无力买单的时候,谁来为劳动者支付这些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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