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工作计划(3)

2020-12-31工作计划

工业工作计划 篇5

  一.做好我市工业企业市场开拓与对外合作交流的基础工作:做好我市涉外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邢台市涉外企业档案,包括产品销售市场、技术引进与合作伙伴、企业高管外聘专家、资金引进及海外投资意向等;摸清央企、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京津地区企业在邢台的投资意向;着手编印《邢台市涉外经济交流联系手册》。

  二.开展工业、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国内外技术交流、经济合作会议和经贸洽谈活动:5.18河北省经贸洽谈会、6.30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9.8厦门经贸洽谈会、广州中博会、深圳高交会、上海世博会及信息产业周等大型经贸洽谈活动及展览;组织参加以学习、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为目标的国际会议及出国培训,组织行业专业招商为主的小团组到国外进行招商活动。

  三.组织举办每年一次的“邢台市秋季商品交易会”。农历十月十八,是邢台市传统庙会。利用传统庙会期间人员流动频繁机会,通过组织举办“邢台市秋季商品交易会”,倡导同质同价优先选用本地产品,吸引外地市相关企业参加,组织我市地方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展销促销活动。

  四.通过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加强与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之间合作交流,加强我市对外经济交流合作、技术引进有关事宜的综合协调力度,为我市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搭建桥梁。加强与世界500强及境内市外大企业大公司的合作,引进一批新兴产业项目。

  五.帮助企业引进来、走出去、聘请海外专家、聘用职业经理人等,提高我市企业与海外联络水平,拓展我市企业与外界联络渠道。指导和推动我市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境外上市和海外投资;组织有竞争力的`企业到海外考察市场与投资环境。鼓励企业利用海外市场和资源,指导企业到海外投资办厂,参与国际大循环。

  六.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市外事办、市商务局等部门的联系,主动为到我市来投资创业的个人、单位和企业服务,协调解决外商投资我市工业企业运行中具体问题和困难,建立畅通的外资企业投资渠道,打造我市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协调处理有关涉外突发事件。

  七.积极加强与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省中小企业局的联系,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着手组织有关企业到兄弟城市和其他城市外商企业进行学习、考察与交流。

  八.进一步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和政策措施,消除兼并重组障碍,减轻企业重组成本;指导有实力的企业开展整体并购、分散收购和强强联合。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关联产业、同类产品中进行整体并购,组织筹建成立若干大型企业集团。

  九.加强与本局内兄弟科室的合作与沟通,制定科内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本科工作制度,营造工信局良好的外事形象。

  十.认真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业工作计划 篇6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依州新城开发带来的发展机遇,全力推进工业园的建设,迅速壮大工业经济发展规模,实现产城融合,以产带城的发展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xx年我县将认真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工业企业培育、招商引资规模企业、新增产能项目投产、中小企业服务等工作,积极谋划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编制。预计全年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5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4.5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规模工业销售收入15.3亿元,同比增长10.3%。

  (三)工作任务

  20xx年主要实施工业提速“四百工程”专项行动计划。

  1、园区强基工程。突出设施配套、土地储备和标准厂房建设。工业园控规面积5平方公里,新建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及相关配套工程,流转储备土地20xx亩,启动吉恩高速下线拓宽和209省道改线工程,编制完成工业园总体定位、产业定位、发展目标及功能分区、空间布局设计等规划。

  2、企业培育工程。坚持扶持龙头企业和小微企业并重,新增1户产值过亿元骨干企业、4户规模企业。

  3、工业招商工程。新引进招商项目3户,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xx万元以上企业2户。

  4、产业提升工程。着眼于综合竞争优势,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新能源产业、轻工食品产业。

  另外抓住县电力公司上划的机遇,以每年不低于100个村的速度全力推进农网改造工程,彻底解开工业发展的电力瓶颈。

  (四)保障措施

  1、建立机制。形成县委、县政府领导协调、县直部门积极参与、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积极性充分发挥的推进格局。树立抓园区就是抓工业,抓园区建设就是抓住工业发展的牛鼻子的发展理念。

  2、创新模式。大胆创新建设、经营模式,集聚财政资金、信贷资金、民间资本,鼓励以BT、BOT、PPP等多种方式参与园区土地储备、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等工业地产的建设与经营。

  3、探索招商模式。设立工业招商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工业招商工作,形成统一谋划、资源共享、突出特色、分类指导、整体招商的格局。

  4、严格考核。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半年一奖评、一年一考核。

工业工作计划 篇7

  一、监察对象

  省调度年能耗5000吨以上标煤企业、市调度年能耗3000-5000吨标煤企业、县调度年能耗1000-3000吨标煤企业、省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监察方式

  采取常规监察与专项监察、现场监察与书面监察、异地交叉监察与联合监察、定期监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专项监察由省工信委(省节能监察总队)统一组织实施,省节能监察总队负责实施能耗限额标准类专项监察;市工信委(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负责辖区内省调度重点用能企业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县工信委负责年能耗1000-5000吨标煤企业日常节能监察工作。

三、监察内容

  (一)专项监察

  全县造纸高能耗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二)日常监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赋予的职责和要求,按照属地原则,由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对年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实施20xx年日常节能监察,县工信委负责组织对年能耗1000吨标煤-5000吨标煤重点用能企业实施20xx年日常节能监察,日常监察内容包括:

  1、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严格对照《节能法》有关节能管理要求,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制度、落实节能管理措施、开展能源审计、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用备案等情况进行监察。

  2、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监察。依法对工业企业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和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察。

  3、能耗限额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对照国家和我省已发布的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贯彻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其他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进行监察。

  4、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及其他相关淘汰落后目录等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业企业使用淘汰类设备(产品)情况进行监察。

四、时间安排

  (一)日常监察

  市节能监察机构负责承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10万吨标煤以下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察,具体安排时间以通知为准。县工信委负责承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5000吨标煤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察。时间安排:20xx年8月15日前。20xx年1月20日前。日常节能监察工作要及时公布监察结果,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于监察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日常监察结果报送市工信委(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二)专项监察

  分企业自查和现场监察二个阶段。

  1、企业自查:5月7日-5月20日。有关企业应如实填报专项监察自查表格,编写自查报告(相关表格及自查报告格式至市节能监察监测QQ群或微信群下载,工信委领取),并将自查材料报送工信委。

  2、现场监察:5月21日-10月20日。由市工信委(市节能监察监察中心)组织实施现场监察,核实企业能源消耗原始报表、台账等原始凭证。市工信委(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将于10月15日前,将核实情况上报省工信委(省节能监察总队)。

五、工作要求

  (一)被监察企业应按照节能监察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现场监察配合工作,如实提供企业能源消耗原始报表、台账等原始凭证,认真开展企业自查,及时上报自查材料。

  (二)县工信委组织好节能监察的实施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能源体系建设试点,在条件成熟的行业推广能效“领跑者”活动;创新监察内容和方法,加强监察结果应用,督促被监察企业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对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定期公开节能监察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扩大节能监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年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及专项监察企业要求对所有表格在20xx年6月15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发送至报送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纸质版加盖公章一份及电子版发送至报送县工信委。

  (四)各相关企业于20xx年9月10日前、20xx年2月10日前将半年、年度节能监察工作总结上报县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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