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防工作计划 篇3
为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社区的稳定,使人们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四平里社区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将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一项治本措施,加强社区消防建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街道办事处计划安排,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消防工作计划:
一、健全组织网络。
认真落实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计划安排,建立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社区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干部及居民骨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消防安全工作的群防群治网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年内出宣传黑板报不少于5期,增强辖区居民的消防意识,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同时,要利用“防火宣传周”、“119消防日”等活动,突出社会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两大宣传重点。
三、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保安全”活动,结合不同季节火灾特点,冬春季节开展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7月份炎热季节开展一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别是做好辖区内个体户的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同时,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及时整改,严防反弹。
四、及时加强安全工作情报信息收集,及时准确掌握社区重点要害部位的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监控和扑救,防止火灾蔓延和扩大,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机制,形成社会消防工作新局面。
继续推进和拓展群众举报火灾隐患途径,做到政令畅通、信息畅通。同时,多渠道整合社区消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实现消防共建,努力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消防工作新局面。
社区消防工作计划 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