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基础,财务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是学校经济工作的办事章程,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是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乡具体情况,本学期特制定如下财务工作计划:
一、校领导和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严于律已带头执行财务制度。
二、 必须坚持勤俭办校,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杜绝贪污、浪费、挪用公款的现象发生。来客招待尽量按上级规定,在食堂用餐,不能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
三、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开学工作。学校应制定出合理的绩效工资发放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 各学校每学期开学10天内合理地制定出本学期计划。对于未负债学校也应有计划地支取,防止不顾学校的经济承受能力,超前开支或借款开支。
五、 根据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每学期结束10天内要对各项费用及时结账,学校不得有账外应付款,对于年末或学期末结账的上期费用一律不报销。
六、 健全财务审批手续,每张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再经学校领导审批,报账员审核后方可报销。学校领导、财务人员必须严把报销关,采购货物、办公用品、校舍维修等凭证,除手续齐全外,必须凭正式发票报销(特别是大额发票),不报白条。一般由专人购买。
七、 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发票,对手续不齐,发票失真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或者拒付。
八、 任何个人不能随意借支学校公款,若出差、购物暂借,回校后要及时结算。
九、 各校要认真做好有关个人所得税、医保费、住房公积金、防洪保安资金、失业保险金等项目代扣和宣传工作。
十、 必须按中心小学的规定执行财务制度。
十一、 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财务核查,并张榜公布。每学期末完小结账需全员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