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责召集本部门的工作会议,结合秘书处的工作职责和心理咨询中心的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组织秘书处的同事实施工作计划和认真履行秘书处的工作职责;
(三)检查秘书处执行工作计划、完成上级安排工作任务的情况,督促和指导秘书处的同事开展工作,协调秘书处内部成员的工作关系;
(四)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做好对外联络的有关工作;
(五)定期做好本部门的工作总结;
(六)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在秘书长不在时履行秘书长职责。
第九条 秘书处的秘书在心理咨询中心老师和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热情接待来访者,认真接听并记录电话;
(二)认真做好心理咨询中心文件的登记与保管工作,协助处理与文书有关的各项业务;
(三)认真做好心理咨询中心的设备、办公用品、档案材料、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音像资料的登记与保管工作;
(四)认真做好心理咨询中心活动通知的印发和对外联络的有关工作;
(五)认真做好心理咨询中心的清洁卫生工作;
(六)积极完成心理咨询中心老师和秘书长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 宣传与策划部
第十条 宣传与策划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通讯员若干名。
第十一条 宣传与策划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栏的组稿、编辑、印制和张贴等工作;
(二)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策划、宣传、准备和组织实施;
(三)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讯员的招聘与管理工作,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报道通讯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