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任务
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城市品格和城市品位。城市品质是指一个城市的环境质量或外在形象,主要从城市的硬件环境上体现。城市品格是指一个城市内在的品性或性格,主要从城市的软件环境上体现。城市品位是一座城市内在要素和外在形象的综合反映,也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未来三年,必须将“改善城市品质、彰显城市品格、提升城市品位”作为引领全市创建工作的灵魂,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软硬并重,狠抓薄弱环节,将佛山打造成为一座品质优良、品格优秀、品位优雅的文明幸福之城。
(一)大力打造舒适便利、安全稳定、生态良好的城市品质
1、持续改善城市生活环境。
不断改善城市外观形象。落实《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确保佛山城市升级行动“一年见效,三年大变样”。加速推进佛山新城建设,发挥“强中心”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使市与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市与镇(街)之间的对接更加顺畅便捷。重点抓紧启动广佛线二期建设。加紧樵高路,魁奇路东、西延线,321国道狮山段快速化改造等项目建设。抓好原325、321国道迁移和改造提升及新国道的标志、标线设置和快速化改造。加快完善市政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公共设施、街巷路面、自行车道和人行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公园、公厕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使用良好。
不断改善市民出行环境。加快推进公交枢纽站场建设,确保功能齐全的公交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超过25%。加强公共停车场、行人过街设施建设,科学设置斑马线、隔离栅栏,合理
调整公交站点、线网布局,方便乘客上下车、过马路和换乘公交车,确保公交站点300m半径覆盖率在40%以上,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超过8台,全市交通公交分担率大于15%,市民对公共交通便捷程度、服务质量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加强交通秩序与管理。把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年度控制目标之内,确保规范化停车率超过85%,社会停车场利用率大于95%,标线施划率高于90%,标志设置率不少于9块/公里,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率小于300米,路口灯控率大于75%,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在99%以上。
不断改善市民就医环境。建立公共卫生基层网络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统筹规划建设公共卫生和区域卫生医疗机构,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满意率在80%以上。完善强化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公共用具定期消毒。促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加强管理保障城市饮用水供水安全。
努力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线高于全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社保参保计划完成率达到100%,按时按质完成省级政府分解、下达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推进智慧佛山建设,加快U-佛山建设和三网融合,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网络体系。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努力提高城市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推动城市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品质不断提升。通过三年努力,使市民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