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各镇、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集中解决问题,全面完成春季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活动目标任务,并于3月25日前将活动进展情况书面报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口计生局)。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面做好省市半年考核评估迎验准备工作。县委、县政府将结合半年人口计生工作综合考核,对各镇、各部门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镇、各部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积极采取刷标语、办专栏、印发图册、召开会议、上门服务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引导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尚。每个镇所在地及村口、主要路口和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体现新型人口文化的永久性固定标语不少于20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不少于5种,上门为重点对象开展服务宣传不漏一户。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镇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认真抓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到位。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由县直机关工委牵头,各大口党委负责,抓好春季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中的应查对象及时参加“三查”,确保节育措施落实到位。各包镇包村部门要在抓好本部门集中宣传服务活动的同时,对包扶村的人口计生工作高度重视,协同镇、村一起抓好人口计生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抓好本系统本部门集中宣传服务活动的同时,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县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口计生部门的配合,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确保社会抚养费依法及时足额征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