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
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现将东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公布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计划的报告。拟在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1.对市政府“四边三化”专项工作进行评议。拟在4至12月份进行。
2.对市政府东阳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工作进行评议。拟在4至12月份进行。
三、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和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1. 听取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市本级决算。拟在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2.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在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3.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在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4.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在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5.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拟在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6.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在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7.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拟在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1. 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行情况检查。拟在4至7月份进行。
2. 金华市县两级联动开展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检查。拟在5至10月份进行。
五、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六、组织专题询问
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拟在10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七、视察工作安排
1. 视察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情况。拟在6月份进行。
2. 视察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拟在6月份进行。
3. 视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工作情况。拟在7月份进行。
4. 视察部分学校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情况。拟在9月份进行。
5. 视察“四边三化”工作进展情况。拟在9月份进行。
6. 视察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拟在11月份进行。
7. 视察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执行情况。拟在12月份进行。
根据工作情况和任务变化的需要,对监督计划可能作必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