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依法管理,加强妇幼健康队伍建设
区卫生局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按照《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及使用管理。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XX区妇幼保健所按要求配备群体保健专职人员,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服务人口配备妇女保健与儿童保健人员;按政策落实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所需经费。
二、围绕中心工作,解决妇幼健康重点难点问题
(一)全面推进妇幼健康服务资源整合。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优化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资源的各项工作。
(二)全力保障母婴安全。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的控制,努力保障母婴安全。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畅通孕产妇及儿童救治与转诊绿色通道,严格执行《XX市疑难危重孕产妇救治与转诊工作方案(试行)》及《XX市妊娠风险预警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实现孕产妇死亡控制关口前移;落实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发挥评审实效;进一步控制剖宫产率,降低非医学需要剖宫产和首次剖宫产,促进自然分娩;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和救治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助产机构产科质量督导评估,加强儿科急救能力建设,完善急救网络,落实区级以上助产机构儿科医师进产房工作制度,继续按照《新生儿窒息复苏第二周期项目》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覆盖到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所有母婴保健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督导与管理,推广人流后关爱服务(pac)。
(三)有序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1、妇幼保健所要努力打造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和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等具有妇幼保健特色和优势的专科体系,举办各类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专题培训班,开展岗位培训和进修学习,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综合素质。
(四)认真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1、明确以政府为主导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责任,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机制。探索完善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预防免费基本服务政策,探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与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婚前医学检查质量,全区婚检率达90%以上。继续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和推广地中海贫血防控技术。
2、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管理。加强对产前筛查质量管理,提高产前筛查阳性病人接受诊断干预率。产前筛查率达到95%。
3、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继续开展新生儿“四病”筛查及信息化建设,逐步推广串联质谱技术进行遗传代谢病筛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质量控制体系,提高筛查标本采集质量。完善采血前知情告知,加强对未采血已出院新生儿管理,避免漏筛新生儿。提高筛查阳性病人召回率,加强阳性患儿的治疗与管理。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转诊网络,并规范运行。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要达到96%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要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