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乙方不称职的员工,乙方不得无故拒绝。
13.甲方承担由于必备物资采购不及时导致影响生产所带来的相关责任。
14. 甲方有义务及时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教育自己员工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员工在合同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将由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的职业道德。
3.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与委托设备相付的维修技能。
4.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仪表工等特殊工种,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
5.乙方有义务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关的设备管理提出修改建议,协助甲方主管人员进一步完善其设备管理制度。
6.乙方有权参与并协助甲方制定大中维修和工艺设备改造计划及方案,但必须在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7.乙方负责提供维修人员的维修工具;包括电焊、气割、切割、钻床等基本维修设施。
8.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9.乙方须承担因所派人员工作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事故扩大)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乙方有权制止甲方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有可能损坏设备的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并及时上报甲方设备主管
11.为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乙方有权拒绝安装使用甲方采购的不合格备件。
12.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行和维修保养记录;认真执行甲方的设备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