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房屋借用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就乙方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与乙方经营使用。
二、借用期限:2010年10月18日-2020年10月18日
二、甲乙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让、转借或出租的;
2、乙方利用借用的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处分该房屋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因非法定情形中途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
三、借用期内的用电、水、宽带、电话、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及房屋结构,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 其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作出补充,补充规定和附件与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同等效力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二:房屋借用合同书
房产持有人 : (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人: (以下简称: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积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海口市国贸大道56号北京大厦5层E房,建筑面积160.4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用途及设施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金作用办公使用,乙方不得改变用途,房屋设施以现状实物为准。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共 年。租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四、租金、押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本合同约定标的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
2、乙方支付2个月的租金为租房保证金,即租房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3、租金以三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周期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保证在上个结算周期满前的十日内支付清下个月结算霞周期的租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起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一个结算周期的租金元;并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二项合计人民币元。
篇三:房屋借用合同
甲方:吉林市龙潭区政务服务中心
乙方:汇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用甲方房屋一间,地点位于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317室,借用期20xx年12月8日至20xx年12月8日。
二、借用期间乙方应保持好室内环境卫生。
三、借用期间房屋水、电、供热费由乙方承担。
四、在借用期间,防火防盗、用电等安全措施由乙方负责,如出现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五、在借用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期满后,出借房屋的装修乙方不得拆除,归甲方所有。
六、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按协议内容实施,否则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吉林市龙潭区政务服务中心
乙方:汇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20xx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