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县 镇(乡) 村____________农户
为促进订单农业的生产,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种植的产品的名称、面积、播种日期。
乙方负责种植:(品名)面积__亩,(品名)___________面积亩,(品名)面积__亩,(品名)___________面积亩,(品名)面积亩。播种日期由甲方安排,乙方必须按期播种。
第二条种子由甲方提供。种子款由乙方在该种产品首次出售时向甲方支付,具体价格约定如下:(品名)_每公斤_____元,(品名)___________每公斤________元,(品名)_____每公斤_____元,(品名)_________每公斤__________元,(品名)__每公斤_____元。
第三条种植技术指导和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收购
㈠甲方无偿负责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要求种植,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㈡产品质量标准: _____。 ㈢产品收购:甲方按产品质量标准收购,不合格产品不予收购或议价收购。
第四条产品价格,货款结算。
㈠产品的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具体价格约定:(品名)_____________每公斤_____元,(品名)__每公斤__元,(品名)_____每公斤_________元,(品名)每公斤__元,(品名)_____每公斤___元,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㈡货款结算: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经乙方同意也可采用银行结算方式。
第五条 收购地点、期限:
收购地点: _______,收购期限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_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㈠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25%的幅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㈡甲方如需提前收购,要商得乙方同意,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 %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㈢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 %(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㈠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品种的面积,应承担差额部分 %的违约金。
㈡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________ %的违约金。
㈢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的,甲方可以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㈡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接到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工商部门一份,一份,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 年月日
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络营销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实施的网络营销合作项目,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元为营销服务费用(刊前付款),并按网络业绩%支付提成费用(月底结算)。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网络营销合作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
2.按本合同附件载明的付款金额及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3.甲方提供的资料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如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期间,为明确乙方服务身份,甲方站点首页页脚处需加注乙方标识及链接。
5.甲方需认真积极接待来自网络渠道的意向客户,保证不区别网络意向客户。
6.甲方不以任何形式拖欠乙方业绩提成费用,按业绩到款及时付给乙方规定的佣金
7.如市场价格发生变动,甲方不能任意降低乙方的业绩提成比例,需和乙方协商。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依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网络营销服务(包含且不限于网站优化、竞价服务、事件营销广告策划、自媒体营销),按公司规定的商品或服务做网络网络营销,按周向甲方提供营销数据和报告。
3.在合作期间,甲方若需对推广网站进行调整,需事先与乙方商议确定。若甲方在未得到乙方认可或指导的情况下,自行添加、删除网站内容、修改程序等,由此造成流量下降,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在合作期间,乙方可根据合作需要,对甲方网站进行结构、代码优化及调整,甲方需支持和协助。
5.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网络推广,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乙方需和甲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甲方未按约定的服务费用和业绩提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甲方已付提成款,同时享有追缴违约金的权利。
第五条:合同附则
1.如需停止合同,需提前一周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通知,乙方将网络推广帐号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2.甲方款项到位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任意提高甲方的业绩提成标准,甲方也不得任意降低业绩提成标准,如有变动需协商解决。
3.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六条:合同续签
为了便于乙方网络推广营销及技术维护,甲乙双方应在服务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续签合同。
第七条:服务时间
本协议有关网络营销合作项目正式开始实施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第八条:付款方式
1.按每个实时客户销售成交成功后,参照 的标准及时支付提成佣金,不得累计支付佣金。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按约定及时付款的,乙方有权随时终止营销推广操作。
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未按成交成功后不支付提成款的,乙方除有权终止本协议外,甲方还应按余款的50%对乙方进行违约赔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