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咨询和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报酬。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研究内容及双方责任(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和验收方式等)
第二条 进度安排
第三条 经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经费总额为 万元(¥: )。
2、本合同经费由甲方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3、乙方帐号
开户单位名称:
帐 号:
开 户 行:
第四条 保密义务(包括保密内容、范围、期限和泄密责任等)
第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包括相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享,如研究成果的署名、申报奖励和后续研究中的使用权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包括双方违约的责任及违约金的赔偿等)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
1、合同一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应在 天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签约双方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签约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 乙方: 成都大学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项目管理单位): 区县(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乙方(项目实施单位):
丙方(技术依托单位):
经研究,决定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为了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保证产业扶贫项目顺利实施,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业扶贫项目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负责实施,丙方提供技术支持。项目实施年限从 年 月至 年 月。
二、项目主要推广技术:
三、项目完成目标(技术目标、生产目标、效益目标):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扶贫措施。
1、乡镇和村名:共 个
2、农户 户,其中贫困农户 户。
3、扶贫措施。
五、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 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支持环节:
六、各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二至五款的规定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2、丙方主要完成的任务为: 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3、区县(自治县、市)扶贫办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联系,监督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项目财务报账的审核,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七、各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中途不得无故撤销或终止合同。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合同内容,三方共同商定后修改。如确实因不可抗拒因素和非项目实施(或技术依托)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丙方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由甲方提出处理意见。
八、资金到位后,乙方、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并实行报帐制。若经费超支,由乙
方、丙方自筹解决,并不得影响合同的执行。甲方和财政部门有权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市区县(自治县、市)扶贫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合同到期后,乙方会同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按规定申请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
十、乙方、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或发生违约行为,甲方视实际情况有权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或责令限期自筹资金完成项目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项目管理单位(甲方)
年月日 项目实施单位(乙方)
年 月 日
技术依托单位(丙方)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5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郑州市汝河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装饰工程事宜,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揽郑州市汝河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装饰工程,甲方应全力配合。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管理费为合同价561万元的1.5%,即8.4万元,税金由乙方支付。合同增加部分也按1.5%计取。交费办法:本协议签订后先支付管理费的50%;余下部分待竣工结算后,全部结清。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工手续,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四、为了乙方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印章和授权委托书等必要的资料。
五、甲方有义务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指导,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乙方应当以甲方的名义成立郑州市汝河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装饰工程项目部,甲方不予派遣项目经理,项目部人员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因工程施工而涉及的质量事故、安全责任及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均应由乙方负担。为履行此项义务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工程所涉及到得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八、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甲方账户后,扣除税金,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乙方指定的帐户。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迟延拨付工程款的,应向乙方承担延迟拨付工程款部分2%的违约金;
2.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招投标、工程建设所需的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印章和授权委托书等必要资料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的计算为从乙方争取承揽工程所投入的费用;
3.未按十二条给乙方债务纠纷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便利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该次债务纠纷总额2%的违约金。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管理费,未按缴纳部分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利用为协议赋予的'权利的便利,滥用甲方的品牌,损害公司形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违约金20000元;
3.因违反施工规程受到行政部门处罚的,乙方除承担罚款责任外,还应当赔偿甲方相当于罚款的损失;
4.未给民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而导致公司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工程结束,双方债务结清。工程结束后,乙方因施工与建设方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需要以甲方名义解决的,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者提供方便。
十一、双方以后其他项目合作另行协商。
十二、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