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2)

2020-08-22合同范本

广告合同 篇2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发布制作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甲方于 年 月 日委托乙方在 境内(具体发布方案详见附件)公路两侧制作、发布户外墙体广告项目。 二、项目价格

  1、墙体广告项目量:规格为平均 ㎡/块,合计为 块,总计 ㎡。

  2、墙体广告制作单价: 元/㎡;

  3、项目总造价(不含税票)为 ¥ 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三、项目要求:乙方须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墙体广告样稿执行并办理相关发布手续,由于墙体广告的特殊性,实际墙面制作颜色、效果允许与样稿稍有出入。

  四、项目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因雨、雪、雾等自然因素或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以及中途验工、调整等时间除外,由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五、项目变动:若因出现雨、雪、雾等自然因素或政府干涉等双方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已完成的项目金额。若甲方对墙体广告提出改动意见,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认可由甲方承担因改动所发生的相应费用。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 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项目款的30%作为预付款计 元;乙方自收到甲方预付款天 内立即全线开工,开工后甲方按照乙方项目进度的50%(以项目照片及甲方到现场实际抽查为准)再支付总项目款的20%计 元;全部项目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天内支付总项目款的45%

  计 元。总项目余款的5%计 元作为项目质保金,保质期为

  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无质量及售后遗留问题,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质保金付给乙方;

  2、乙方凭收款收据及验收报告到甲方财务部结算,以 形式支付。

  七、验收要求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参照物的实景照片,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实景照片进行广告发布面积验收,照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甲方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抽查,如甲方在抽查中发现其中任一块广告面积与乙方提供的结算面积相差3%以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该广告结算价格两倍的罚款;

  3、 甲方在实地抽查时乙方必须有项目监理人员陪同,并有权代表乙方在最终的验收报告上对所抽查的广告质量、面积予以签字确认,因抽查所产生的出车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验收人员的差旅费自理;

  4、 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八、验收期限:自本项目完工之日起,甲方不得超过 天验收,逾期视为默认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完毕 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

  九、特别约定:因广告媒体的特殊性,允许有下列情况出现:

  1、 允许总项目量适当增减10%,最后结算以实际发布项目面积为结算金额。

  2、 实际施工路线或区域允许有相应调整;

  3、 甲方不得重复验工拖欠项目款;

  4、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施工并对广告发布后的质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甲、乙双方应向对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产品合格证等)。甲方发布的广告内容有特约、唯一、独家代理等宣传词语以及获奖荣誉、注册商标、专利证号等广告内容,均需出具相关证明,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证件而引起的纠纷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广告投放计划、墙体广告样稿、中途调整方案等书面内容,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项目投放要求

  1、 本项目投放的广告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须确保壹年内在正常自然天气条件下不变色、不褪色;

  2、 本次投放的墙体广告要求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道两侧靠近城镇的显著位置;

  3、 墙体广告的面积规格要求:单块广告的面积规格为平均 ㎡,当乙方遇到位置、效果俱佳的优势广告发布资源时(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显著位置),允许单块广告的面积制作成 ㎡。

  十三、售后承诺

  1、 乙方保证在发布期壹年内,墙体广告如有褪色、掉色超过总发布面积的10%时,乙方必须在 天内修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2、 甲方广告如遇被覆盖、墙体拆除等情况,乙方必须在 天内进行修复,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3、 当墙体广告出现拆除、覆盖、涂刷等现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十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有任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中之任一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总项目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十五、广告发布路线、位置安排见合同附件。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广告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LED广告车宣传商业广告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LED广告车租用协议。

  第一条 租赁标的

  甲方租用乙方LED广告车(以下简称LED),作为甲方经营商业广告发布平台。

  第二条 租赁时间、费用及车辆

  根据甲方要求LED广告商业广告视频及文字发布,完成共计 万元整的宣传任务,单价 元/天(实际发生时间根据项目推广需求酌情而定);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应在上述LED宣传完毕后,经甲方报批确认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为甲方发布商业广告视频及文字;

  2、负责为甲方校对广告发布格式和时间等的配合工作;

  3、负责办理城管及其他相关管理手续,如因城管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造成无法投放广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时间上相应的损失 ;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所发布的商业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

  2、向乙方准时支付大屏租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租金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如到期超过一个月未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未按甲方所提供的时间表发布广告或无故关闭大屏(除不可逆因素),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天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3、在协议期限内如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因合同任一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4)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上一篇:个人合同模板合集十篇下一篇:限期搬离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