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现 场 主 管: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甲乙方双方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 建筑面积: ㎡;
2、工程名称 :
3、工程内容及做法(见:装饰工程设计图纸及装修项目预算书)。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装修预算书内的材料;
(2)乙方包工不包料,甲方包全部材料;
5、工程期限 天;(工程量增减变化或设计变更另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6、总合同价款:本合同按装修预算书确定的单价按实际收方决算。
第二条
第三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开工前,尽可能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材料进场的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做好施工计划安排,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海盗王餐厅 合同编号
管理制度,克服施工中各种困难,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乙方自行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和相关保险费用。
3、采购材料清单、施工方案细节不明确、拨付工程款、需要甲方协调工程的有关事宜,提前两天向甲方报告。
4、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报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而耽误了工期,由乙方自行负责。
5、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损坏已经完工的其它工程成品,做好已完工成品的保护工作。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甲方提供水源、电源,乙方自己搭接,自己解决施工用线、用管。
第五条工程变更及项目增减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项目增减书,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工程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增减变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停水、停电不计算工期)。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七条质量标准
1、 地砖无空鼓,不积水;
2、 墙砖粘接牢固,不脱落;
3、 地沟流水干净,不积水。
4、 防水密室,不漏水。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开工十日后, 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乙方对已完工成品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拨付工程款 。
2、结算方式:全部工程完工后,26日经甲乙双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拨付。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工程验收和结算手续。十五日内扣除总工程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后,其余款项一次结清。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到期后,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甲方无息退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采购、使用未经甲方验收的材料,或施工工艺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整改返工,并承担返工造成的损失。乙方的施工的工艺、工期进度明显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承包项目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工程成品被损坏,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4、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办理验收手续,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5、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或不能按期完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因一方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计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元,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请仲裁机构协调解决。
第十条工程保修
1、工程质量乙方负责的项目保修期为两年。
2、质量保证金在到期后,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没有履行保修义务,由甲方自行维修所需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一条附 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本合同可终止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装修合同 篇4
甲方(业主)(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 》 装修工程合同的附件。
1、 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2、 的内容和范围
1. 达标2. 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3. 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要求,4. 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gb50325-XX)国家验收标5. 准(参见本合同6. 第二条《本合同7. 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8. 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9. 验收时间:检测(验收)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6.0.1 条款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 日内进行,10. 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11. 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12. 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
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13. 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14. 监督检测(验收)过程,15. 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6. 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 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检测监督人为: 电话: 通讯地址:
17. 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18. 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19. 到场的,20. 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21. 检测验收照常进行,22. 测量结果视同23. 双方认可。
24. 验收证书:由合同25. 第4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26. 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27. 如无充分理由不28. 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29. 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30. 指31. 定的检测(验收)证书,32. 不33. 达标34. 的,35. 乙方必须在( )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36.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37. 包括: 。如第二次检测仍不38. 能达标39. 的,40. 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41. ; □解除装修合同42. ; □扣装修款 %共计 元(人民币)(参见本合同43. 第二条《本合同44. 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3款)。
45. 检测费用支付:应由 方一次性垫付,46. 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47. 由甲方承担;不48. 达标49. 则;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50. 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12. 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内照射指数(ira) ≤1.0
外射指数(iγ) ≤1.0
3.1.2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表3.1.2 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a类 b类
内照射指数(ira) ≤1.0 ≤1.3
外射指数(iγ) ≤1.3 ≤1.9
注: a类装修材料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b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