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办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装修和宾馆装修的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局子街176号、军民路2-16号
1.2装修面积:1903.44平方米、2635.26平方米
1.3、工程内容:室外外墙干挂大理石、部分玻璃幕墙。176号楼为医院装修(详见施工图)2-16号楼为宾馆装修(详见施工图)
1.4、工程承包方式:大包(包工包料)
1.5、工期:60天(20xx-10-18至20xx-12-18)
1.6合同价款:200万元(附工程预算书)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由双利监理公司全程监理。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甲方办理好相关施工手续,做到二通即:水通、电通。房屋内清理干净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甲方设甲方代表一人,协调好与外界的关系(包括电业局、自来水、环保局、邻里关系等,监督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
3.3、甲方负责提供工人休息、吃饭的房屋。
3.4、甲方不能让施工单位随便拆除承重结构等影响房屋质量的部位。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按施工规范执行,遵照施工图纸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4.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安全施工,防火、防盗、防范于未然。
4.3、做好施工方案、保证施工工期。
4.4、保证原房屋的基本结构,科学施工、规范施工。
4.5、乙方按合同规定每月25日将工程量报给甲方代表。
4.6、乙方设项目经理一名、安全员一名、现场工程师一名。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
5.1、合同签订后,工人进入现场,甲方付工程款30万元。
5.2、每个月按工程量结算。
5.3、最后一个月扣除保修金5%后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违反了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对方赔偿。
6.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拖欠工程款,造成的停工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6.3、甲方未办理好开工手续,造成的停工由甲方负责。
6.4、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未按图纸施工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5、由于乙方原因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6.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有乙方负责。
第七条 其他原因
7.1、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当地法院解决。
第八条 附则
8.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工程竣工合同终止。
8.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8.3、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5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使用面积: 室 厅 卫 阳台 厨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元,大写:
其中 水电工 元
木工 元
瓦工 元
油漆工 元
垃圾清运费 元
材料搬运费 元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 元
2、木工完成,付 元
3、瓦工完成,付 元
4、工程竣工,付 元
5、保修金 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 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七、 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 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 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 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结算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4、 工人着装必须干净整洁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项目清单
2、 双方认可的报价单
3、 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四、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加条款
(省略)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