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4)

2020-08-28合同范本

装修合同 篇6

  甲方: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物业单元: 街 号

  丙方(装修企业):

  为加强对本小区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确保小区在装修期间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秩序,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一条第8点, 明确物业管理公司、业主、装饰装修企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是本小区物业的装修管理部门,负责乙方装修申请的备案、服务、管理、监督和检查;乙方(业主)在本区域内有权利对自己个人所属物业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相关规定进行装修装饰行为;并且委托丙方负责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已受乙方委托之丙方有正常进行施工装修之权利,但需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第二条 办理装饰装修程序的约定

  1、乙方需要对商铺或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必须遵守《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审批,提供相关装修方案及办理相关装修手续。

  2、乙丙方递交的房屋装饰装修申请项目,必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缴交装修保证金共5000元/户后,收到甲方发出《装修施工许可证》后,乙方才可以进行装修施工;未办理装修审批手续,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责令装修单位立即停工,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并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条 装修及验收

  1、装修过程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在装修工程完成后,经检查,若乙方或丙方没有违反《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行为的,甲方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若乙方或丙方有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 将按约定进行执行,情节严重的,除没收保证金外,视其违章情况,给予要求恢复原状、并承担违章造成的其它一切责任;在装修完工半年内,如发现因乙方装修工程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电话、门铃、电视线路损坏或损坏其它物品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丙方要为其装修工人到甲方办理相关出入手续。

  第四条、垃圾清运与处理的约定

  1、为确保小区装修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环境秩序,小区装修垃圾的清运处理实行统一管理的方式,由甲方进行统一有偿清理,乙方的装修垃圾应堆放在甲方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位置,不得将装修及其他垃圾堆放在小区的任何公共地方。

  2、乙方为住宅业主的,在已审批时行装修前需向甲方缴交相应的装修垃圾清运费(一次性),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划分,标准如下(不含花园部分):

  1.建筑面积200㎡(不含200㎡)以下400元/户;

  2.建筑面积200-300㎡(不含300㎡)之间600元/户;

  3.建筑面积300-400㎡(不含400㎡)之间900元/户;

  4.建筑面积400-600㎡(不含600㎡)以上1300元/户;

  5. 建筑面积600㎡(含600㎡)以上1500元/户;

  (甲方保留根据实际装修情况对以上费用做适当调整的权利)

  3、乙方为商铺业主的,所生产的垃圾应堆放在该商铺的门前,并自行负责清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若乙方或丙方要求把装修垃圾堆放在甲方的指定位置时,则须缴付装修垃圾清运费用500元/户,没有缴费而擅自堆放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00元,另外,对于堆放在商铺门口公共场所的垃圾未按时清理的,乙方或丙方接到甲方两次通知后仍不自觉清理时,则由甲方派人代清,清理费为500元/次,其费用在装修保证金内扣收。

  4、一切装修垃圾应采用袋装清运,并按甲方指定的地方放置;不按指定位置堆放装修材料、垃圾,或在搬运装修材料、垃圾过程中,损坏公共部位、公共墙面、乱倒装修垃圾阻塞厕盆、排水管道等,一经发现,乙方或丙方除需要清理通畅,修复损坏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如丙方不能到场签订,由甲乙双方签订,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丙方不能履行或承担责任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3、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签署):

  x物业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

  联络方式:

  身份证: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卧室 客厅 餐厅 厨房 卫生间 阳台,套内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 料 费:____________ 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 理 费:____________ 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____________

  材料搬运费: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装修工程中所有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约定

  1.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 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约定

  1.甲方提供材料:(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材料:(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材料,承诺在免费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 为保证工程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

  要购买材料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材料。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10%)所需材料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误差大于10%而导致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 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 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

  2)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

  3)线路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

  4)杉木地板与龙骨成45度角铺,使用木螺钉固定。

  5)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

  6)门套和踢角线,一底三面

  7)门,一底三面

  4.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周围邻居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

  7. 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延误。

  8.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在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10.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 甲方提供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工程款付款比例 金额 材料款 总计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

  水电验收合格时 水电验收合格两天内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30%

  工程质保尾款 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 1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6. 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材料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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