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 ]楼宇内的电梯厢内安装装饰镜框,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商业广告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小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楼宇性质:公寓
地址: 邮编:
电梯数量: 部
一、使用范围及安装数量
1、乙方可以安装装饰镜框用于刊登商业广告的范围为: 小区楼宇内的 部电梯的电梯厢。
2、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厢内安装 块,共计 块。
二、镜框规格及材质要求
1、镜框规格:长 、宽 、厚度 ;
2、镜框材质要求:环保人造大理石。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装饰镜框的维护保洁费为:每部电梯厢 元/年,共 部电梯,每部电梯共安装 块装饰镜框,全部电梯厢合计每年支付 元/年。
2、支付方式:
具体交纳时间为:
3、如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数量安装,则维护保洁费按实际可以安装的数量计付。
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数量安装,则维护保洁费按本协议的约定计付。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含免费安装期一个月,该免费安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订协议。
3、无论装饰镜框内刊登的商业广告是否到期,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甲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厢,并应将装饰镜框及镜框中的内容进行清除。
五、履约保证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正式签订日,向乙方支付保证金 元,用于保证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本协议期限期满时,甲方如无违反本协议之行为,且在合同期满后10日内完成将装饰镜框及镜框中的内容进行清除等工作,则该保证金予以返还,但不计利息。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负责装饰镜框的制作,并按双方认定的安装方式及位置进行安装(见附件2),装饰镜框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对电梯厢有独家装饰镜框广告发布权。对装饰镜框内发布信息的客户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3、为保证装饰镜框装饰效果,甲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厢更换画面,以及对装饰镜框进行维护与保养,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出入小区提供便利。
4、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二)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装饰镜框安装方式具备安全性,不对乘客或电梯厢本身构成不当损坏。
2、甲方保证装饰材料符合人体健康要求,不对电梯用户构成不良影响。
3、甲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刊登的界定及承诺(见附件1)
4、甲方保证装饰材料及画面在视觉上具备合理的美观性。
5、装饰镜框内没有刊登商业广告时,甲方应在装饰镜框内做公益宣传,以美化环境。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维护保洁费。
7、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小区内的人员、建筑物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乙方赔偿损失后,有权向甲方追偿全部赔偿额。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甲方安装装饰镜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装饰材料。
2、在甲方安装过程中,乙方有权对甲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甲方安装方式违反本协议的,乙方有权责成甲方修改安装方案。
3、甲方对装饰镜框及画面材料进行更换或保养,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不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乙方有权责成甲方限期改正。
4、为更好地美化电梯厢内环境,乙方有权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实施改进方案。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维护保洁费。
(二)乙方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在太阳园小区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享有电梯厢镜框广告发布权。
2、乙方如发现装饰镜框出现问题,如遗失、掉落、毁损,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厢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授权书(见附件3)。
八、违约金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行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元。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业广告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的基本情况
本小区位于宜春市袁州区高士北路,设客运4台电梯,为纯住宅楼宇。
第二条 商业广告位租赁项
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尺寸为:_______________(米)。
第三条 商业广告位租赁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计______个月。
第四条 合同期间费用支付
广告位租赁费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工作
a) 负责广告体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b) 协助乙方负责广告体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六条 乙方工作
a)将广告内容制作效果图,报甲方审核;
b)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
C) 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
第七条 关子影响原状及补救措施的约定
广告体安装会对所在物业的原状造成一定影响,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方案报送甲方审批备案: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应将物业恢复原样:如不能恢复,应另行制定装修方案报请甲方同意,并按方案实施,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期满
合约期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届时,乙方按第七条之相关规定完成有关善后工作后撤场;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有关合约,费用另行约定。
第九条 提前终止合同的约定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规划以及甲方商业经营等需要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乙方在广告发布期间如有违法或违反本合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它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附件1:广告刊登内容的界定及保证
一、广告客户以国内、外著名品牌企业为主,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广告刊登的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与合作方有利益冲突。
三、广告画面保证优美、大方,与所在楼宇的环境及档次相协调。
四、在广告刊登前,将广告发布内容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广告审查人员审查备案,以保证广告刊登内容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