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装修合同 篇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装修工程地点: 大同水泉弯龙园1栋2单元2102室。
2、装修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装修工程内容:
一、基础工程:
1. 敲墙(卧室门、卫生间门、厨房门、地脚线)
2. 上料、清理垃圾
二、水电改造
1.卫生间改水、厨房改水、库房改水
2.卫生间改电、厨房改电、卧室改电、客厅改电、闭路线网线空调线整改
三、泥工部分
1.材料(水洗沙、水泥)
2.主材料(800mmx800mm抛光砖、300mmx450mm水晶砖、10mmx800mm玻璃地脚 线、300mmx300mm卫生间地砖、厨卫图片、地漏、添缝剂、水不漏、不锈钢条)
3.以上瓷砖铺贴工费
四、木工部分
1.厨卫PVC吊顶、厨卫包墙、包下水管、包梁、堵门
2.连体鞋柜
3.卧室客厅走边
4.卧室烤漆套装门、厨卫钛镁合金门
5.烤漆入户套、窗套、卫生间门套、厨房门套
6.窗台厨房大理石
7.厨房地柜、UV柜门
8.五金拉手、钢钉、气钉、排钉、合页
9.乳胶、万能胶、4115建筑胶
10.木工安装费
五、油工部分
1.立邦专用腻子粉(刮两便)
2.立邦120乳胶漆
3.辅料
4.工费
六、厨卫设施电器部分
1.普通照明灯
2.浴霸
3.水龙头、镜子、混合器、不锈钢双菜池
4.插座开关
5.安装费
七、装修工程所使用装修材料均由乙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甲方提供。
八、双方商定,本装修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伍万八千元 (其中基础费 4500元 、泥工工料费 19520 元 、木工工料费 21580 元、油工工料费 4600元、厨卫设施电器工料费 3000 元、水电改造工料费4800元)。
九、在装修工程竣工后,乙方会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
十、装修工程款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在两天内支付乙方所承包装修工程总价的 30% 。
(2)乙方在水电改造完成后,甲方应在两天内支付乙方所承包装修工程总价的30% 。
(3)乙方瓷砖铺贴完成后,甲方应在两天内支付乙方所承包装修工程总价的 20% 。
(4)乙方在木工完成后,甲方应在两天内支付乙方所承包装修工程总价的 10% 。
(5)乙方在油工完成后,甲方应在两天内支付乙方所承包装修工程总价的 5% 。
(6)乙方所承包的装修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五天内支付乙方所承包装修工程总价的剩余 5% 。
十一、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会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十二、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十三、乙方装修期间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提出修改意见或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达成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十五、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相关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六、甲、乙双方直接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