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 篇4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企业建站,中国企业_______网企业信息登录、企业信息发布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做相应赔偿。
2 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作为乙方的代理商,甲方应遵循乙方提供的业务相关内容及价格体系;服从乙方的管理和关于代理商的有关规定;统一佩带乙方提供的员工胸牌;使用乙方提供的统一发票。且不得私自变动服务项目及服务项目相应价格。
4 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因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产生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造成乙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应由甲方做相应赔偿。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为甲方及时提供企业建站、中国企业_______网企业信息登录、企业信息发布服务,并在服务期内提供技术支持。
2 乙方应定期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 如发现甲方不能完全遵守本合同内容,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4 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客户信息内容在因特网(协议期限内)发布。
5 乙方有权变动服务内容和价格体系,非特殊情况乙方均会通知甲方。
6 如因乙方未能按协议期限内完成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乙方应 对甲方作出相应赔偿及向客户赔礼道歉。
三、违约责任:
1 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均视为违约。
2 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四、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应对此表示认同。
五、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如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有效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盖章后生效。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表达各自意愿和共赢的基础上,就发展温郁金种植、建立附属分支温郁金种植基地,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温郁金种植技术、指导生产与田间管理。
2、甲方负责乙方技术培训(由甲方统一安排)。
3、甲方负责统一收购乙方种植的温郁金产品,并实行保护价(按人民币算),市场价每公斤低于保护价的,按保护价收购。
a.干净我术、姜黄鲜块每公斤 元;
b.干净郁金鲜品每公斤 元,干品每公斤 元。
4、甲方负责统一调配化肥、农药(款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种植面积不低于____亩,超过____亩者,甲方可根据协议收购价奖励5%,基地建设应按甲方《无公害温郁金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执行。
2、乙方必须认真遵照甲方指导的技术实施种植与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无公害温郁金生产技术规程》,严禁滥用化肥生国农禁止使用的农药,一旦查明或检出,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种植的产品(温郁金、我术、姜黄)应无条件归甲方收购,决不卖给他方,如发现者,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50%的种子款外,乙方应赔偿甲方所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乙方供甲方收购的产品应按甲方《无公害温郁金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原材料进货(收购)检验制度》进行,保证收购产品不留根须、地茎、不含泥土杂质,干净、干燥。
5、乙方基地属甲方分支基地,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郁金种子事项:
1、温郁金种子由甲方根据乙方申请的种植面积,由甲方统一品种(源生1号)实施安排购买。
2、乙方申请温郁金种植面积 亩,需购买源生1号种子 公斤,合计人民币 元。
3、付款方式:乙方首先预付 %,折算人民币 元,剩余款 元,由甲方收购时从乙方收购款中一次性扣除结清。
四、地址:
由乙方送往甲方公司所在地,以本协议书为凭实收实算实结,公司所在地:四都乡梅溪村。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擅自将甲乙方提供种子种植的产品出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乙方索赔50%的种子款。
2、甲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备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磋商钳子解决。
产品合同 篇5
寄卖行合同
甲方(寄存方):
乙方(寄卖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商品寄卖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下列物品委托甲方卖出:
寄卖品名称、
寄卖品价格、
寄卖品特征(规格、质地、保存情况、数量)、
寄卖品照片另付补充协议。
二、寄卖费用及佣金提取:
寄卖费用:
根据寄卖品体积大小及价格,每年收取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不等,既店面租赁费、宣传费及藏品管理费用等。
寄卖品价格在5万元-8万元人民币,按价格5%收取寄卖费用。
寄卖品价格在8万元以上,为保证寄卖品安全,我方采取照片存档形式,即以高档相纸画册形式放于店内,我方将重点推介,当有买家具有购买意向后,我方联系寄卖品拥有者和买家见面,现场看货。
佣金提取:收取寄卖品卖出价格的10%作为佣金。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寄存方):
若寄卖期间寄卖物品发生损坏或遗失,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金额另行协议,但赔偿价格不得超出卖品真实价值,但因寄存方失误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藏品损坏或遗失,责任由其承担,赔偿损失以寄卖方为准,寄存方不再补偿任何损失。 寄存方履行对寄卖方的保密责任。并在寄卖品卖出2日内通知寄卖方,扣除10%佣金后,于一周内将所得金额交予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寄卖方):
寄卖方承诺拥有寄卖品的个人所有权,保证寄卖品绝对不是赃物,私运物、来历不明物及抵押中的物,或者有赃物、私运物品嫌疑的物品,若寄卖品的来源出现疑义,寄卖方需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与寄存方无关。
寄卖方若须在合同期限内提前取回寄卖品,须在取回日之7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费用不予以退还。
四、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签约日开始一年内,未满一年的,按全年计,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须在超出合同终止日期30日内取回寄卖品。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未在超出合同终止日期30日内取回寄卖品,30日以后甲方将按寄卖品标示价格的5%/日收取保管费,且甲方不负责寄卖品之任何损坏或遗失赔偿责任。
2、乙方于合同期限到期日或是到期前向甲方领回寄卖品,须向甲方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合同原件。若是委托他人领回,被委托人须向甲方出示乙方的委托书,委托人和乙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合同原件。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双方就本合同的签订、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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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手机: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