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玉林市玉州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玻璃幕墙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内容:
工程承包内容:本工程玻璃幕墙按设计及规范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相关材料送检、资料的收集装订工作,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埋件预埋、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二、 工程承包单价:
本合同工程量约1000㎡,以按图纸理论计算数量为准,在工程结算时以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相关材料送检、资料的收集装订工作,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埋件预埋、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按每平方650元计算。
三、 工程制作、安装及质量要求:
1、所有工程施工图由乙方根据甲方及设计院要求进行设计,图纸经设计院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材料制作加工及安装。
2、安装质量:外观检查应装配牢固、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的要求。
四、 工期:
1、暂定工期为:立铝柱开始30天完成。
2、乙方需与内装密切配合进行施工,以保证本工程各项工作与整体工程同步完工。
五、 工程验收质量保证:
1、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96)进行。
2、工程竣工后乙方先进行全面自检,确认无误后提出书面报检要求,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联检及验收。
3、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够通过验收,甲方拒付余款; 若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约同时预交工程保证金50000元。
2、工程施工完成前,甲方按乙方人头支付生活费(20元/天)。
3、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工程总额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
七、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一份;
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
4、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如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提供乙方住宿及加工成品、设备存放用的足够场地约200平方米。
7、甲方负责协调相关工种及工序之分段验收、交接、签字等手续。 乙方责任:
1、 保证加工及安装质量,严格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 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影响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报于甲方;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
4、负责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5、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及制度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若由于施工方责任而不能执行计划施工,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处罚。
7、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 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
8、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工人人身安全责任,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乙负责。
八、 其它
1、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经甲方认可的函电和有关资料均为合同附件, 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不可解决的争执时,可按照法律向当地有关部门起诉。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经办人:
电话:
日期:
安装合同 篇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郑州星原锅炉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锅炉安装;
二、工程地点:甲方锅炉房();
三、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 1台DZL4-1.25-AⅡ锅炉本体及阀门仪表安装;锅炉上台就位归甲方。
2. 锅炉所属辅机安装,包括:引风机、鼓风机、烟囱、水处理、给水泵、分汽缸、除渣机和上煤机(除尘器用户安装);甲方负责土建基础制作。
3. 锅炉所属全套辅机之间的烟风道、汽水管道、配电线路的敷设施工,水箱现场制作;
4. 对于能够利用的旧材料、旧设备,如:引风机、鼓风机、烟囱、水处理、给水泵、分汽缸、除渣机和上煤机、法兰、管道等,乙方本着对甲方负责和节约的原则,尽量修旧利废;
5. 汽水管道出锅炉房100米到车间,价格另议。
6. 乙方负责办理锅炉安装开工和验收的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7.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锅炉使用证》,甲方承担费用。
四、材料供应和技术要求:
1. 安装所有材料由甲方购置,包括:钢管、钢板、保温材料、油漆、润滑油、电线、阀门和标准件等等;
2. 乙方承担安装辅料和工具,包括:电焊条、氧气乙炔等安装使用物料;
3. 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锅炉技术资料,乙方按锅炉技术资料与甲乙双方协商的要求施工。
五、验收标准:
1.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2. 当地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
六、工程期限:自20xx年 月日开工之日起,至试车合格之日止,计 30
天。如遇超过4小时的停水停电,及材料供应不及时,工期应相应顺延。
七、工程造价:
1. 安装工费共计 万 千元整(不含锅炉房以外管道)。
2. 施工期间的水、电费归甲方单位。
3. 出现本合同以外的安装项目,甲、乙双方根据河南省工程施工定额计算价格。
4. 如果因甲方原因出现返工和误工,甲方应给乙方签证,施工完成后双方协商解决。
八、付款方式:
1. 合同成立,甲方预付仟元整;
2. 工程进行半数再付 万元整;
3.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合同款;
4. 甲方必须将工程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公司账户。
九、其它:
1.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甲方应派专人协调现场施工。
2. 施工期间,甲方提供食宿条件,费用乙方自理。
3.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负责。
4. 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当修复或赔偿。
5.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郑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郑州星原锅炉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9号 开户行: 开户行:建行开支
帐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