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合同 篇3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保洁有限公司
为使保洁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保证甲方环境的整洁,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拟定如下条款:
一、项目
1、项目名称:昆山普顺商业带扣有限公司日常保洁托管
2、项目地址:昆山陆家丰夏路26号
3、保洁内容及保洁标准:详见附件
4、人员数量: 3名
5、人员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周一到周五,7:30~16:00(2人);10:30~19:00(1人)
(2)周六、周日,7:30~16:00(1人);10:30~19:00(1人); 1人轮休
(3)保洁员每天中午、晚上各有半小时吃饭、休息时间
二、保洁服务费
1、服务费为8000元/月(含税)
2、每月25号前乙方将发票送至甲方,次月30日前付款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保洁员入驻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2、保洁员工资、管理费、保险、加班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除了8000元服务费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3、保洁员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者在工作期间因保洁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用工合同方面?
4、甲方提供保洁员工作餐及保洁用品
5、保洁员上下班打卡考勤,迟到早退按照11.5元/小时扣工资,费用在本月服务费中扣除
6、甲乙双方如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1个月服务费。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约。
7、如乙方在保洁过程中未达到甲方保洁标准(具体细节补充合同?)或者违反合同规定,并经甲方二次通知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用支付任何违约费用
8、如保洁员生病或者因为其他原因需要休息无法上班的,乙方负责提前协调安排新保洁员顶班
9、乙方承接本合同后,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不得转租或出让,如违反规定以及合同有关规定条款内容,甲方将按合同要求做出相应的处罚。如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权,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完全有乙方承担。
10、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承包期间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工作必须在不损害甲方基础设施的基础上进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
11、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12、如因保洁员盗窃或者因保洁员自身疏忽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 ,一切损失由乙方负
责赔偿,赔偿标准以双方协商金额或者警方认定数额为准。
13、乙方为保洁员提供工作服,保证服装整洁、美观,统一佩戴工作牌,入场前需到
甲方负责人员处报到填写相关入厂材料,并提供昆山市中医院、昆山第一人民医院或者陆家人民医院出具的近1个月体检证明
14、保洁员上下班需配合保安检查包裹,领用清洁用品需签字
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双方就本协议的效力、内容、解释、履行或其他任何方面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昆山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做出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保洁合同 篇4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2天;
2、甲方由于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及工作场所;
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给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长达一个月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该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