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4)

2020-12-30合同范本

分包合同 篇4

  工程承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合同,共同信守。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性质: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辅材及施工机具)

二、工程分包项目:

  1、按图纸设计要求(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和监理部及甲方有关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 工程所有水电安装含所有避雷联接工程,所有临时用电及空开配电箱和机械用电的安拆、维护,临时灯具安、拆。

  2、由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为水电到户的方式进行分包,给水在水井间接至每户厨房1.5米处且每户1管(即是说每户直接入一根给水水管),所有排水管含混凝土管接至主楼外2 1米处,室内所有线管、线盒的安装、强电在电井间接至每户空开箱内,并安装空开,楼层所需电缆及双电源箱安装,楼道公共部分照明,弱电箱及可视管、电线管预埋到每户,消防安装工程(一次预埋),每户的空调孔预留、厕所、厨房孔洞及柱、梁、剪力墙、现浇板内线管线盒的预留预埋。

  3、水电工自己所用机械、焊机、焊条、安全帽、安全带和所需辅助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合同价格

  1、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要求,含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所有临时用电及空开和机械用电的安拆与维护,以实际建筑面积 按照 元/m结算。

  2、本协议书中所列费用为包干综合价,已包含施工管理费。施工管理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管理费外,还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停水、停电、雨班、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伤、残、亡事故、工具用具(除甲方已安装的塔吊外)、劳保用品、医疗卫生等费用。

四、质量及工期

  1、按国家相关建筑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根据该工程的总体进度安排,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员的合理安排,结合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人员,并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无条件加班。工期按建设单位及项目部的要求,每延后一天惩罚 元,提前一天奖励 元。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2、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的工程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的要求,在施工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由于返工给甲方造成了材料损失则按甲方的实际成本计算,在乙方当月的劳务款中扣除;若乙方所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同,又拒绝返工,甲方有权单方向外高价点包,点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劳务款中扣出。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退场,其班组方单甲方结算60%给乙方,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损失由乙方自负。若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和现场管理,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其余工资不予结算,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5、垫付人工费和生活费,正负零以下按照该项工程量的 %支付劳务报酬;中途每八层按照所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量总价 %;剩余的 % 月后付清。

  6、现场不能发生打架、斗殴,如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医药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危险作业拴好安全带,如每 3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场地内不能随意大小便,如发现一次严惩。

  五、在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细致地抓好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生产作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书》。在施工中有违反操作规程进行野蛮施工,不按规矩佩带安全防护设施等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其它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负责,100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手印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中油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工程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土建工程

  承包单位(甲方):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吉化东部项目部)

  分包单位(乙方):长春东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号

  签订时间: 20xx 年 1 月 10 日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文本主要以集团公司已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地区公司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示范文本中关于词语定义的内容各地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五、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 录

  1.总则 .............................................................. 3

  2.词语定义 ......................................................... 3

  3.工程概况 ......................................................... 4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 5

  5.合同工期 ......................................................... 5

  6.合同价款与结算 ................................................... 6

  7.材料设备供应 ..................................................... 7

  8.双方权利义务 ..................................................... 8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 10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 11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 12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 12

  13.保密 ........................................................... 12

  14.权利瑕疵担保 ................................................... 13

  15.对外关系 ....................................................... 13

  16.保险 ........................................................... 13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 13

  18.不可抗力 ........................................................ 14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14

  20.违约责任 ....................................................... 15

  21.争议的解决 ..................................................... 15

  22.通知 ........................................................... 16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 1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吉化东部项目部)

  住所: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200000061641

  法定代表人:王冠群

  分包单位(乙方): 长春东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7公里处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10104000086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仕奇

  1.总则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以下简称为“总包方”)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2.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业主:是指将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项目以招标或其他方式发包给承包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建设单位。

  2.2承包单位:是指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与业主签订本分包工程所属总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

  2.3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2.4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5 工程师: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2.6 项目经理: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乙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

  合同履行的代表。

  2.7监理工程师:是指甲方或业主确定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代表。

  2.8 总包合同:是指承包单位与业主就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签订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2.9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2.11图纸:指由甲方、业主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甲方或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1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或业主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3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1.1总体工程名称:中油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工程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

  装置工程

  3.1.2分包工程名称:中油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工程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土建工程(粉料风机单元基础、配电室及机柜间、粒料框架、部分管廊基础等)

  3.2分包工程地点: 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基地

  3.3 分包工程内容:分包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设计图纸及变更完成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工程部分建筑物、构筑物(土建)、基础、围堰、道路及竖向等土建工程,含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上给排水、电照及暖通工作,以及甲方根据需要临时委托的工作。(以上工作不包括根据工程需要业主或甲方另外委托专业公司施工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保修等工作,及上述工程部分材料采购和与之相关的试验、检验工作,具体范围明细根据图纸情况和乙方投入本工程资源情况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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