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安全协议书。
一、租房地址:
二、租凭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2.房屋租金:由甲方免费租给乙方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因甲方在乙方租凭期满后自己需要使用该房屋,因此不再与乙方进行续租。
三、租赁期间安全协议:
1.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房屋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3.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4.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自残、自杀、意外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已确认房屋设施的安全性,要求乙方对房屋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自行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四、就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安全合同 篇6
宜宾市翠屏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员
劳 动 合 同 书
用工单位(甲方):
劳 动 者(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20xx年1月制
宜宾市翠屏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员
劳动合同书
用工单位(甲方):
劳动者(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合同期限为 1 年,自 20xx 年1月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日止(试用期 3 个月,自年 20xx 月1 日起至 20xx年 3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基本要求
1、根据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宜宾市翠屏区政府机构《关于进一步统筹城乡提升教育发展水平的意见》(翠委发[20xx] 12号)精神,甲方本次招聘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员,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餐供模式食品安全监管员。乙方被聘用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后,由甲方具体负责乙方人事管理相关工作。
2、乙方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按照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相关要求具体从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晨检,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人数清点。查验食堂从业人员着装、个人卫生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负责按照学校食堂“六关”管理要求进行食品安全过程管理。重点监管食品原料入库数量、质量;负责指导营养膳食合理搭配,监管食堂膳食质量;负责及时完成学校食品加工过程管理信息收集整理、记载、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教育,协助班主任抓好“食育”工作;负责组织完成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食堂防火、防盗、防毒等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卫生监管及食堂除“四害”工作;负责督查所辖校点食品安全管理及学校临时交办的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3、乙方应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三、工资标准及待遇总额
乙方的工资参照翠屏区新工勤人员工资标准发放,每年的工资和各种社会保险总额为xxxxx元(若有调整,按调整的标准办理)。
四、社会保险
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聘用合同的变更
1、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3、因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在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或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有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因工作需要续聘的,甲方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和身体状况重新考核后择优续聘,并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办理有关手续。
(三)聘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2)在试用期内乙方经考核不合格的。
3、在正式聘用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的。 特别说明: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现患有不能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传染性疾病应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资报酬的;
(2)乙方按国家规定脱产进行学历深造、应征入伍、考录(聘)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5、其他有关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六、其他规定
1、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