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公寓租赁合同范本(2)

2018-07-21合同范本

 第三章 公寓的使用、维修和转租

  第十二条 在出租公寓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

  第十三条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公寓及配套设施,不得随意更动配套设施的摆放位置或搬离出租公寓,防止不正常损坏。

  第十四条 出租房间的内部、地面、墙壁、顶棚及室内的装置,包括所有出租房间的门、窗、电器设施、排风扇、管道、线路应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 在出租房间内不得做任何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的任何一部分会产生伤害、损坏的活动。

  第十六条 不得在公寓内安装隔墙、隔板和改变公寓的内部结构。

  第十七条 在出租房间内不得安装使用除标准办公用品以外的任何设备、机器用品,未经事先征得酒店书面同意,也不得安装额外的电线。

  第十八条 允许任何酒店授权的酒店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出租房间检查,并完成必要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第十九条 除了指出酒店的地址、位置外,不得在与承租人有关的生意经营中使用酒店名称。

  第二十条 不得在出租房间或部分出租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条 任何时间不得在出租房间内大声播放音乐、制造噪音。 第二十二条 不得改换出租房间入口门上现有的门锁、栓或其他装备,未经酒店书面同意,也不得额外增加门锁、门栓或其他装备。

  第二十三条 不得在出租房间外摆放任何物品。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时,归还出租房间内的所有原有设备及物品,所有设施应保持在完好、干净、可出租状态,并清理掉所有个人物品。

  第二十五条 酒店将对电梯、公共照明、火警监视等系统失灵或停止运转向承租人做出合理保证,但不能减少降低所应该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第二十六条 在任何情况下,酒店不对在出租房间内发生的丢失、盗窃向承租人做任何保证与赔偿,但可以协助承租人报案及公安机关调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公寓使用过程中,发现公寓本身或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甲方维修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

  第二十八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公寓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二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协议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公寓再行转租。本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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