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等条例甲方将营山县村道公路安保设施第十三标段建设工程波形护栏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作业,并达成如下条件:
一、工程内容
营山县村道公路安保设施第十三标段建设工程波形护栏米。
二、工程单价
单价以每米材料管理机械费人工费。民工生活住宿等一切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义务
1、甲方无条件按时把材料运到施工之目的地,乙方在堆放好的地方转运,因条件问题甲方运不到目的地的材料由乙方自行转运,甲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必须管理好甲方交给的材料,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无条件按原材料进行赔偿材料费。
3、在施工途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穿安全背心。
4、在施工途中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因安装、运输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工程质量要求
1、护栏安装要求横平竖直,造型美观。工艺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
2、在施工途中造成的不合格甲方通知乙方立即到整改所造成的返工费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3、乙方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期,不得拖延,提前一天拖延一天,奖励或处罚人民币20xx元,因材料不到位和不可抗拒的因素所延期而顺延。
五、工程工期
本工程施工作业工期为30天,从开工之日起算起。
六、工程款支付
1、完工5公里甲方支付工程款3万元。
2、待工程完工后1月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约之后本合同生效,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施工中途违约,甲方将终止本合同并拒付一切工程款。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法人签字: 乙方法人签字: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双方商定将(城南骨科医院)蒸汽锅炉、采暖锅炉、设备安装等施工承包乙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
2、承包范围:
(1)4吨采暖锅炉全部设备安装调试;
(2)0.5吨蒸汽锅炉全部设备安装调试;
(3)两台锅炉辅机基础现场制作浇筑;
(4)两台锅炉配电安装调试;
(5)锅炉配套水泵安装等(包括4吨、0.5吨两台锅炉);
(6)锅炉现场吊运就位及各种设备吊装、吊运;
(7)水箱制作安装管道防腐保温等;
(8)两台锅炉自来水安装及蒸汽锅炉管道外线到空调机房内焊接安装。
3、质量要求:
(1)安装锅炉水泵管道采用国标管材、管道防腐防锈,刷漆两遍;
(2)锅炉补水箱采用0.04cm正尺铁板制作水箱内防腐刷环氧防锈漆;
(3)阀门及管件采用正规厂家及国标;
(4)锅炉配电采用地埋线加套管(主材铜线)。
4、工期要求:开工日期年日至 天。
5、承包单价:本价格包括范围内所有内容所发生的费用(不含税金)一次包死,总造价为 元整(小计: 元)。
6、付款方式:安装人员及安装工具进厂后付乙方材料款30%,工程完成90%给付乙方60%工程款,全部完成合格验收后,给工程款95%,余款5%质保金过第一个采暖期后,无安装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7、双方责任:
甲方:(1)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停工。
乙方:(1)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施工。
(2)乙方雇佣人员、机械在施工中给自身、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及全部经济赔偿。
8、乙方负责两台锅炉的报装及报验,办理锅炉使用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双倍赔偿)。
10、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指挥中心项目建安工程项目部
乙方:
甲、乙双方就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品牌为“”的活动板房,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即活动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设计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活动板房的安装、活动板房占地范围内的土建基础施工、外场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动板房内的吊顶及水电安装和内装修、所有的安装费用(含人工费)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只负责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 采购及安装活动板房的规格、楼层、栋数及面积:
第四条合同价款:按活动板房面积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单价包干,此固定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第五条 活动板房面积的计算方式:
1、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总面积即为活动板房面积)
第六条 合同期限:乙方应在20xx年12月日前将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质量及技术要求:乙方应确保其生产和安装的活动板房的质量和技术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维修和保修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的质保期为两年,自活动板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第九条付款方式: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动板房经甲方、建设方、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动板房使用并同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资料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3日内支付完毕。
第十条结算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包干单价元/平方米×双方共同验收确认的活动板房面积=本合同的结算总价款。
第十一条 活动板房的权属: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板房在乙方交付给甲方使用后,所有权归甲方。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施工;
2、负责提供安装施工场地;
3、根据乙方的申请,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竣工验收;
4、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设计和制造施工图纸,并将图纸报甲方审定;
2、保证活动板房所用材料的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保证活动板房的结构安全和甲方的正常使用;承担质量不合格、安装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3、承担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的所有赔偿责任;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和维修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的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指挥中心项目建安工程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