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合同 篇3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清洁卫生工作承包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清洁范围:
甲方整个公司工厂的清洁区域,主要包括厂区路面、行政楼、工厂办公室、包装间、仓库等区域。
二、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指派1名专人负责协助乙方清洁工作。
(2)提供清洁工作所需的水、电。
(3)提供一间房屋给乙方做日常清洁机械、用品存放。
(4)按期支付乙方承包金。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委派11名有熟练技能的清洁工在甲方工厂从事清洁工作。
(2)对清洁工进行管理、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支付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负责提供清洁工作所需的机械设备、用品及维修(含洗手液、卫生纸和清洁袋),清洁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环保标准。
(4)负责本合同所有清洁项目的清洁技术与管理。
(5)甲方因其他活动或工作,需乙方义务做清洁工作协助时,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完成。
三、承包金:
1、清洁工作承包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00),一年合计为人民币******元整(¥***,***.00),上述承包金包括清洁工工资、清洁工具、用品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
2、鉴于双方原行政楼清洁承包合同已于****年*月*日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行政楼****年*月份清洁承包金按人民币******元(¥****)计付,自****年*月*日起,双方清洁承包金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四、保证金:
l、以甲方延迟支付给乙方的一个月的清洁承包金人民币******元整(¥*****.00)作为保证金,并由甲方留存。
2、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将保证金用于下列情况之一:
(1)因乙方职员过错,造成甲方门窗、玻璃、灯具、空调、电脑、车辆、水管、电线等办公设施和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等损失;
(2)因乙方职员过错,造成外来人员车辆、物品损坏、丢失,导致甲方支付、赔偿、垫付的费用;
(3)因乙方职工发生工伤,或乙方职工造成甲方职工、外来人员身体伤害,乙方不承担责任,导致甲方支付、赔偿、垫付的医疗费用;
(4)因乙方或职工违法、违规、违纪,而被处罚、起诉,或与第三人存在法律纠纷,导致甲方支付、赔偿、垫付的所有费用;
(5)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甲方委托第三人履行清洁工作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3、保证金不足以甲方替乙方支付、赔偿、垫付费用时,乙方应当自行支付、赔偿、垫付费用的不足部分。
4、本合同有效期满,双方同意续签合同时,如果保证金未被冲抵用于支付本条约定的各项费用的,则保证金继续留存甲方;如果保证金部分或者全部已被冲抵用于支付本条约定的各项费用的,则由乙方将保证金补足为人民币人民币*****元整(¥*****.00)后,继续留存在甲方。
5、如果双方履行本合同至期限届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事由,必须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被解除、终止后五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付款方式:
1、由甲方在每月的前十天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承包金。
2、乙方指定的户主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发生变更、撤销等事宜,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以乙方重新确认的户主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为准。
3、甲方将承包金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日即为甲方己履行付款义务,由于银行或甲方过错,造成承租金无法支取、承兑、或支取迟延,甲方不承担责任。
4、每月五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一月承租金的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及催款单,作为结算凭证。
六、验收:
1、由甲方指派专人每周对乙方当周清洁工作验收一次。
2、验收标准:以甲方的清洁要求为准。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1、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有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须提前十五日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清洁工作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同意无偿返工,直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扣减当月承包金的2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清洁工完成该项清洁工作,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返工,甲方有权拒付当月承包金。
2、因乙方清洁工的过错,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支付当月承包金超过**天时,则从第**天起至支付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给乙方。
4、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支付月承包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九、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当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效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乙方清洁质量未能达到甲方的标准,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署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保洁合同 篇4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管理的 大楼室内进行开荒清洁,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开荒清洁工程工地名称:马尾国税大楼工地,该大厦座落于:福州市江滨路 号;该大楼共计 层,建筑总面积 ㎡;
二、开荒清洁工程范围:
1、室内地面的清洁、有内窗台的窗户玻璃清洁(两面)
2、各个安全楼道的清洁(踏步、转台、消防栓消防管)
3、各个卫生间的全面清洁
注:外墙面不清洁,窗户玻璃洗不到的不清洁,如需高空清洗应另计算费用;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洁单价:按建筑1.8元/平方米计算; 建筑面积共计: ㎡,总价为 元(人名币);大写: 元整。
三、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免费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水、电到现场。
2、甲方应免费提供给乙方存放工具库房;
3、在乙方进行施工时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配合的事宜甲方必需配合,否则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4、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四、乙方的义务权利:
1、乙方为本清洁工程直接施工方,负责现场管理,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其它单位进行。
2、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爱护大厦设施、节约用水、用电,遵守甲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3、施工中乙方损坏的一切设施物品均需照价赔偿或复原。
五、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
1、乙方进场进行开荒清洁施工第三天,甲方应按清洁工程总价的 %预付工程款给乙方,以保证工程所用的材料、工人生活费等;
2、清洁工程完成7个楼层甲方应预付给乙方工程款总价的80%(包括前面的预付款在内);余下款项在开荒清洁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给乙方。
3、付款方式为:(1)乙方提供收据给甲方;(2)现金支付;
4、如甲方在开荒清洁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超过15天未及时付给乙方清洁款项,甲方应支付给乙方3%的敕纳金;
六、本清洗工程工期 :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天工期,若遇甲方的原因及其他原因(包括自然因素)造成清洗工程误工或不能施工的,工期将顺延;
七、清洁后的第二次污染(装修改建、修补)乙方不负责再清洁;如有需要时,甲方应另行计费给乙方;
八、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若清洁工程完工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两天后不验收视为清洁工程合格。验收标准为:目视无明显污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