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项目酬金,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工作。
2、甲方对乙方交付作品五日内进行讨论审定,并提出修改意见给乙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符合甲方要求为止。
3、乙方若无法按照甲方意见对作品进行修改,甲方可另聘其他作者在乙方现有作品之上进行修改,聘请的费用在应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中扣除,另聘作者署名在乙方之后。
五、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制作费,甲方应向乙方按总酬金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作品,若不能按时交付作品,除应继续履行合同外,按项目总金额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如造成整个项目进程,则处以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由甲方在第二期应支付款项中扣除;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停止创作,影响甲方的制作计划,应向甲方退还全部酬金,并承担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整个项目所造成的损失。
六 保密条款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互为对方创意、报酬等商业秘密及敏感问题富有保密责任。
七 知识产权问题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协议任何部分作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与甲方享有该协议作品署名权。
3、甲方享有该协议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
4、该协议提供的作品乙方不得私自提供给第三方商业使用,但可以作为乙方非盈利性质的作品介绍、展示,交流以及参加各类艺术评审活动之公益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