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向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与转让产权相关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真实、完整。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所述委托事项已获得甲方有权机构的批准。
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不再与第三方订立同一标的的受让委托合同,也不与转让人私下接触、洽谈成交。
4、乙方保证其已具备从事甲方委托事项的所有资格及资质。
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委托事务;需要甲方变更要求的,应当经甲方同意。
第五条委托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委托费用:根据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制订的产权转让收费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手续费人民币合计_____(大写)元。
2、支付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向乙方先期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元,作为预付费用;甲方应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3、若转让不成或甲方在委托期限内要求解除委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因委托业务而发生的费用,具体金额根据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4、产权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若本次委托事项需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挂牌期间或撤牌后______日内自行进行场外转让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委托转让产权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如未按本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佣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佣金总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和要求进行委托业务活动,并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