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可抗力:
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权要求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段内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要求相应变更协议条款;如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就本协议的解除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可证明发生不可抗力的书面材料。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2010年 12月 01日起至2011年 11月 30日截止。
2.若甲乙双方中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中止合同者,须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⒈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⒉因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⒈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经双方各自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⒉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传真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签订时
间:
乙方: 地址: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篇二:食品销售合同范本 产品销售合同书
甲方(供方):合肥品味轩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签订日期: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