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 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验收确认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作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 乙方应协助甲方搞好项目周边的工作,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乙方应自行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六、施工管理及协调:
1、 乙方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具体工期安排)交甲方审核。
2、 为加强现场管理,其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
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七、工程质量保修与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故障,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4个小时之内上门维修,并在24小时之内排除故障,超过此时间限制,乙方承担此项维修费用的双倍违约赔偿金。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条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暂扣相关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质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2、 若因乙方原因而致围墙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 元。工程质量未达国家市政工程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其价格按总价下浮10%结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3、 以上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4、 超出双方确认工期十天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