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争议处理
甲乙双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包修期满后失效。
八、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一:大理石样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日
篇三:工程承包合同[电梯安全门门套]
建设单位:武汉常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武汉市硚口区东辉装饰材料经营部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第二炮兵指挥学院东院内住宅楼加装电梯土建工程~电梯安全门门套工程。本工程发包形式为包工包料,含工具、设备、木基层(按实际预留的洞口处理到位)、不锈钢要求为品牌厂家的304不锈钢、面板、因此工程而发生的全部辅材;
二、工程造价:共计28部电梯,122个门套*1350元/个=1647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肆仟柒佰元整(工程竣工后按实际施工数量据实结算)。
三、工程付款方式及要求:
合同签订后,预付定金30%;全部货到现场,门套基层施工完毕后付总价的80%(含定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定金付款后,在2日历天内必须完成样板间施工工作任务,并由甲方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的工作,未完成处以5000.00元的罚款,门套进场后均按照样板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