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
5、注册完成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7、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8、单位将相关持证人的申请积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首次申请的,单位人事专员还需持单位材料至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9、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10、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1、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12、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