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的礼仪要求

2018-07-13礼仪常识

         辩论的礼仪要求

  辩论过程中各方所进行的论述与反驳,实际上都是一种论证过程,必须遵守论证的规则,使其具有科学性和说服力。辩论中要综合运用倾听、提问、叙述、说服的技巧。

  辩论的礼仪要求主要有:

  反驳对方的错误时,要抓住要害

  古人云:“言不在多,达意则灵” 、“善辩者寡言” 。抛开枝蔓,击中要害,即使只言片语,也能起到作用。反驳不是辱骂和恐吓,辱骂、恐吓看似其势汹汹,然而绝达不到有效反驳的目的,从心理学角度看,受辱骂、恐吓的人,往往会产生一种反抗心理,因而很难倾听别人的意见。语言的攻击力和威慑力,归根到底来自于语言的真理性,来自于语言的准确性与鲜明性。更何况辱骂和

  恐吓,是一种伤害对方人格的粗鲁行为,是非常失礼的。

  辩论中注意仪表,避免失态,切不可因激动而忘乎所以

  辩论只有做到赢“理”不失“礼” ,才能征服对方的心,从而收到最佳效果。抗美援朝时期,一位美国记者采访周总理,看到他使用美国派克钢笔,趁机借题发挥:“请问总理阁下,你们堂堂的中国人,为什么还要用我们美国生产的钢笔呢?”提问显然不怀好意,可是周总理却依然笑容可掬,彬彬有礼地说:“提起这支笔呀,那可说来话长了。这不是支普通的笔,是一个朝鲜朋友抗美的战利品,作为礼物送给我的。我无功不受禄,就想谢绝。哪知那朋友说,留下做个纪念吧! 我觉得有意义,就收下了这支贵国的钢笔” 。周总理的话,绵里藏针,有理有礼,美国记者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又有哑巴吃黄连之苦衷。

  辩论中坚持摆事实,讲道理

  辩论中不仅立场要鲜明,态度要严肃,语气要坚定,以使对方明确己方的观点,重视己方的意见。同时,要坚持让事实说话,话才更有力度。例如日本日铁公司曾按某项协议给宝山钢铁厂寄来一箱资料,原谈好寄6 份,寄来的清单上也写6 份,开箱一看却只有5 份,于是双方再度谈判。日方坚持说资料装箱时经过了几关检查,决不可能漏装,只可能是途中散失或开箱后丢失,且语气强硬,不容争辩,我方代表立即针锋相对地说:“很抱歉,事实是开箱时有不少人在场。开箱后立即清点,经过多次核实才向贵方提出交涉的。现在有三种可能:一是日方漏装;二是途中散失;三是我方开箱后丢失。如果途中散失,外面的木箱应受损坏,现在木箱完好,这一可能性应当排除。如果我方丢失,那木箱上印的净重应当大于现有资料净重,而事实是现有5 份资料的净重与木箱所印净重正好相等,因此我方丢失的可能性也应排除。剩下只有一个可能,即日方漏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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