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报告(2)

2020-12-29实习报告

毕业实习报告 篇3

  近半年的实习时间,出了多少次警,处理了多少次警情、办理了多少案子等等数据已经没法统计,就是在做事的过程中,各种业务与业余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学会了。

  随着实习的继续,与社会的接触越来越全面,对警察的工作更加了解和理解,新的人生观、价值观也在这期间形成。学会了客观、全面的看待问题,领悟到实事求是在平常说话做事中的重要意义。

  个人的各种能力在不同的岗位中得到充分发挥和提高,对同学的各种能力和做人也得以很好的了解。对自身的不足得以很好的认识,并明确了回学校后学习的方面和方法。

  发现身边同志的很多优点和自身很多缺点,工作中彼此影响,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实习期间经常与一些同志加班加点、同甘共苦,彼此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对于身边同志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诚肯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比如这里很多民警下班从来不关电脑,我则是以身作则,下班后把整个办公室的所有器都关掉,并以节约为主题给局长信箱写信,得到了肯定和奖励。

  用心观察这里各个阶层人的生活状况和生活方式,关注这里的弱势群体,从中感受到了完全不同的人生和价值观,有自甘堕落的,也有积极上进的。还感受到底层劳动人民在特区的生活是多么艰难。

  办案中不仅仅按程序在办案,还特别注意了各种违法犯罪人员的违法犯罪心理,有很多人是因为生活所迫才失足,这些人是值得同情的。最高检修改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因生活无着偶然盗窃轻微犯罪者可不起诉,这多少让人宽慰了许多。

  认真学习、认真工作,关注社会、观察生活,这些就是实习期间的所有内容总结。自身的感受用四个字概括为“不虚此行

毕业实习报告 篇4

  姓名姚晓光 性别男 年级03 专业法学 学号03042455

  实习单位 荣成市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 XX.7.31——XX.8.13

  指导老师:王冠英

  在大学的最后的一个暑假里,我来到了我自己的家乡荣成法院实习,实习的时间是XX.7.31——XX.8.13,在这段时间里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院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法院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是我自己以后要认真的改进的。

  这次实习我主要是在我们荣成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在和庭里的同事相处的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多了很多我课本里学不到的内容,其中有很多的体会是我在上课的时候是无法理解的,到现在为止我有几点的体会是让我自己都很吃惊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我发现我们书生是有很多的东西是很不切实际的,想出来的东西在实际的应用中是无法进行的!

  一,对判决书的重新认识

  我以前是觉得判决书是写的越多越好的,由于我在大一的时候,我的法理老师曾经是给我们读了一篇德国的判决书,他就是用了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来读的,那时候给我的感觉是判决书要写的长,只有写的长了才能是详细,才能是论证的精密。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我觉得不是那样的,其实我那样看是很片面的,我们的高级法院实际是有多的论证的很好的,描述的也是很详细的判决书的,可是我在基层法院实习的过程中是有多的案件都是相当的简单的,许多的案件都是事实很清楚的,当事人对于案件的事实部分都是没有什么异议的,法院要做的主要的工作是在定罪和量刑上,而对于争议的焦点的事实和证据部分都是没有过多的机会来论述的,而大部分是法理上的阐述是犯了什么罪,对于刑期的确定的依据是什么的。对于这样的案件来说,其中在判决书的阐述的过程中就少了很多的地方。其中要体现出法官在对事实的认定的过程中的推理和论证都是省去了。这样法官在判决书的书写的过程中就少了很多发挥的空间的,这样就使的我们的判决书的内容是很少的,其实我的那位法理老师是给我们读的是德国的优秀的判决书的,而我们却是拿着德国的优秀的判决书和我们的基层法院的判决书来比较的,这样的话,肯定是不占优势的,对我们的判决书也是不公平的,其实在德国也是有我们这样的简单的案件的,许多的判决书也是相当的简单的,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的复杂的。

  还有一个对于判决书的重新认识,以前我太轻视写判决书了,我经常是说这个或者是那个判决书是写的如何的垃圾的,他们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还经常的抱怨的,但是在法院的实习的过程中我有了很多的机会去接触判决书,我就开始尊重它了。我去的第一天的下午就和带我的王法官一起整理一个案件的综合报告的,其中的许多的措辞就很让我头疼的。那天下午我们就整理了200多字的,其实很多的内容都是我们不好把握的。后来我争取到了去搞判决书的机会了,我在帮法官起草判决书的时间就有一种明显的感觉是用什么词都是不好,怎么想也想不到一个周全的词,那时候就是一个痛苦撒,真的是很难的,想什么都不好,但是又不能不写的,真的是在两难中求的发展,写也不好不写也不好,就这样我就开始写的撒,写了好多,自己看了都不是很满意的。可是又没有其他的办法,任务是交的,最后判决书是要下的,不可能一直让你在想啊。就这样出的判决书我是自己都无法让自己信服的,也不指望是别人能看着是很爽的,我估计其实在中国有很多的法官在写判决书的时候和我的感觉是很相似的,就是这样出的判决书,其实他们已经是尽力的,但是能力的问题的,我们不能给他们太多的批评的,我们要尊重他们的劳动的成果的,我以前是经常看到这样的判决书,觉得是写的很不好的,就开始用很激烈的语言来批评的,现在我想不会了。那也是别人的一种劳动的成果的,是他们尽力的产物,我们不应该这样的藐视这样,这样也是很不礼貌的,俗话说“不入行,就不知道里面的苦”,我现在体会到了他们自己的辛苦,也就更尊重和理解他们了。而这些都是在书本中无法学到的知识的,我们在学习中,就是学习怎么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的,不会讲其中的枯涩和辛酸的。

  二、对于法院中的安置军人的态度

  我以前是很讨厌军人进入我们的公检法系统的,但是在我实习的期间内我认识了一位好法官,使我彻底改变了军人进入法院的态度。在我实习的刑事审判庭中,有位姓王的男法官,是位部队安置的军人,给我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对军人又多出了几点的尊敬,如果是说到对军人的感情,在军训的时候是我们体会到了什么教军人,我们体会的更多的是军人的作风,但是,我们的这位王法官是给我做了一个好的榜样,告诉我们什么是军人的精神,在实习的过程中,我时刻体会到了他的气质,是在很多小的方面是给我深刻的的打击的,我觉得这是一个法官应该具备的素质,也许是由于我们的国家缺少的法律的文化的基础,所以我们在对待法律的时候是少了很多的尊敬的,以前记得有位老师这样说的,在法制比较好的国家,人民对于法官的尊敬就像是我们中国人对有着长长的花白的胡子的老中医的尊敬,人们完全没有我们学习法律的人所要求的那种对法律的理解和尊重的感情的,而能找到这样一丝不苟的感情的是我们的军人,我们的刚毅的性格,对于程序的把握是一丝不苟的认真,都不是我们这些一直在书堆里泡大的书生一样,我们不可能有那种气质,也许这种感情是只有军队里才有的,只有军队才会造就这样的人,造就这样的适合我们法律执行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不会是像我们书生搞那么多的弯,他们直莱直去的性格是我们的法律在运用和执行的过程中真正的做到了公正和公平的。我想到其中的几个经典的事件,公安机关最初是有一次把王法官开了庭的犯罪嫌疑人给放走了。这使得王法官很生气,就责令他们把人给抓回来,但是就是第二天当人回来的时候却怎么都想不到是什么理由抓的人的,本来这个时候就想让王法官赶快下个裁决就放人的。其实案件是证据不足,是要放人的,但是王法官就是不下,要拖,但是公安机关是拖不下去,就让我们法院的领导来帮说下话,结果一个下午家一个上午也没有结果,从我们庭长到我们法院的副院长,都说了,但是就是没有用,王法官还是坚持自己的做法,按照开庭的时间来办,也不给他们任何的理由。就在让公安机关吃了点苦头了,后来的事情我就不太知道了。就知道那天的上午是闹的很凶的。还有一件事情是,一个警察来要我们的案卷回去协助查另外的案件,本来是找的我们的刘姐借的,刚好是王法官是从旁边路过就询问了事情,当知道是要用工作证来借东西的时候就说不行,一定要他们领导开的证明才行,还一直强调是我们去你们那里都是这样办的,现在你们到我们这里也要这样的,不能坏了规矩,以前就知道公检法是一家的,但是在我们的王法官的眼里就是法院一家的,根本就不管你们公安机关是什么态度的,想的是我们程序的公正,这和其他的法官有很大的不同,还有平时他在办公室里都是说话最有气魄的一个,说我们副庭长的错误的时候也是很严厉的,搞的我最初的时候以为他是很大的官了,可以随便说任何人的错误的,但是现在明白了。他是我们最最需要的人,也只有军人才有这样真正的实事求是的态度,而其他的好多人在说事实求实的时候都是很虚伪的,没有望法官这么的赤诚的。

  我是很尊敬他的,我想我要是从事法律工作的时候我也要做这样的人,尽管我知道像他这样的人是很难往上发展的,就像他自己说的一样,他永远是一个兵蛋子,但是我觉得这样的做人的方式也是人坦荡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对得起自己的良知,也对得起自己的信仰,在凡人的眼里是一个另类。但是在自己的天堂中确是无比的幸福的。

  三、对于程序的公正性我有了更多的认识

  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我认识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在有很多的时候我们的程序的正当使用没有发挥起真正的作用的,很多的时候是发挥着相反的作用的。我现在尽管是在做着一个很重要的工作——程序正当进行到底,但是我们没有考虑的是,在我们进行程序的正当的研究的时候我们就没有研究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我们的程序文化土壤的不足,是我们的程序正当也无法发挥其应该有的作用的,我举一个例子,在我的实习日记中提到了,法院在开庭的过程中就仅仅是告诉当事人就开庭的是附带的民事的部分,没有开刑事的内容,但是,在开庭的过程中却是都开了。这样当事人就根本没有准其中的很多证据,有的可能收集的证据也没有找来,就错过了,法庭的审理的机会,在程序来看说是很完善了。但是我们当事人的权利是没有保护,并且也没有相关的内容来补充的,这样对于我们的当事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其实这样的程序是没有和程序当初的立法的原则相违背的,是我们不能允许的。我们可以看到程序的再怎么规范还是可以被人来钻空子的,法律也是无法达到一种十分的完美的境界的,因为是我们的实际情况是一直的在变化的,我们立法是相对于实际来说是永远的滞后的,而要真正的要达到我们在制定我们程序的原则的时候,是需要我们来理解,需要有更多的人来关心和呵护的,不仅仅是我们搞法律的,还应该是有其他的一般的人民群众,只有这样才能是是使程序不在是强者手中的利器,而是要变成是若者有中的救命符。所以我们在以后一味的强调我们的程序要完善的时候要好好考虑的,要更加好好完善的是我们的群众的法律意识,而不是现在在法律。

  四、其他的随想

  其实在实习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的感受的,有许多都是我一辈子的财产的,在去检察院的联系中我们知道了许多检察的内容的,还有我还去了几趟的看守所的,和里面的干警和犯罪嫌疑人接触,我知道了很多其中不知道的内容,像是看守所的收费,我所知道是看守所的时间里要家里出钱的,但是他们在看守所的期间还是要干活的我就有点想不太明白的,既然都要干活了难道就不算钱了么?为什么还要家里来承担费用呢。还有在对待法院的关系中我也有多认识,在一些小的知识上的学习就是更多了。最后还要说的一点是,我在实习前曾经是听严本道老师说我们实习就去学了订案卷的活了,其他的什么都没学好,我就在开始的时候就把自己定位了,我去就不是订案卷的,我要做其他的东西,我来不是出卖劳动力的,我要做我们法学院应该搞的。所以第一天我就争取到了写上诉状的机会了。后来我就做的就很好了。我也还是在期间学会了订案卷了。还是很复杂了。但是我绝对不是把它当作我主要做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半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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